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费交费期末,无息返还已交年缴保险费并继续承担给付保险金额至被保险人生存到60岁的保险单周年日,之后保险金额降为基本保险金额的2/3。1-5保险单年度,身故保险金为保险金额的100%;6-10保险单年度,身故保险金为保险金额的200%;11-20保险单年度,身故保险金为保险金额的300%。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导致身故或全残,本公司将根据所处的保险单年度给付相应的保障。
保险责任
趸缴、年缴、半年缴、季缴、月缴
保险,保费返还 恒丰宝保险费返还终身寿险缴费方式
--至65
投保年龄
终身寿险
产品分类
保费返还 恒丰宝保险费返还终身寿险恒康天安人寿
发行机构
终身
保险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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