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21世纪经济报道今日报道,多家与阳光保险合作的P2P平台收到其通知,要求终止交易资金安全险。报道援引平台负责人称,目前,阳光保险仅P2P产品险的保额就达到了好几千万。从昨天下午开始,业内就传出保险公司收到保监会的通知,要求其在下周三(3月23日)之前,清退所有P2P资金安全类保险,暂停该项业务,此外,还要求P2P平台须撤销所有类似宣传。目前,多家P2P平台表示,已收到该通知,“很多平台现在都被保险公司单方面终止合作了”。随着监管明确P2P平台信息中介的地位,“去担保”成为业界共识,不少P2P平台将风控重任从担保公司向保险公司转移。在去年7月份央行发布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鼓励保险公司与互联网企业合作,掀起一股保险公司与P2P平台“联姻”的热潮。数据显示,目前与保险公司合作的P2P平台至少有92家。其合作方式主要有四种:一是对P2P交易资金、账户安全进行承保;二是传统险种,以及一些信用标的借款人的意外险;三是项目保证险,履约保证险;四是由于平台高管误导引起的保险。有分析人士指出,随着保监会重拳要求暂停P2P资金安全险并撤销宣传,这对P2P平台的影响非常巨大,“目前与保险公司合作的P2P平台至少有92家,如果每家P2P的成交量规模平均为10亿元,那么P2P行业将有近千亿元的金融产品遭遇‘背书’危机。”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很多平台宣称的“保险公司100%保证资金安全”,很多时候只是一些个人账户资金安全险、借款人人身意外险、担保抵押物投保财产险,而非投资人所期待的本息保障。有业内人士表示,虽然和保险公司有相关合作的平台已有近100家,但目前还没有发生过一起理赔,由此可见,这种合作更多的还是作为P2P平台的安全背书,并不具备实际意义。其实,监管层对于“P2P联姻保险”的关注早在去年就已经开始。2015年2月6日,保监会发布《关于防范保单“被升级”为P2P产品的风险提示》称,一些不良销售人员借口保单“升级”,把消费者原有保单退保并用退保金购买所谓理财收益率更高的P2P产品,然后将资金转移,这给消费者带来了经济损失和理财风险。2015年4月,保监会发布《再次关注和防范P2P平台风险》的提示称,因“发现少数P2P平台大量招募原属保险公司个险渠道的保险从业人员采用非法手段套取处于正常期的保单资金,给广大保险消费者造成了相当大的损失。”2016年1月30日,保监会印发《关于加强互联网平台保证保险业务管理的通知》,针对互联网平台保证保险业务存在的问题,重点对互联网平台选择、信息披露、内控管理等提出要求。(责任编辑:张洋 HN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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