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医疗体制改革是目前中国发展民生最重要的方面,医改在各省市如火如荼的展开着,针对这一现象国务院医改办副主任有着自己的看法和见解,他认为在整个医疗体制改革中医保报销范围的扩大是亮点,也是给百姓最好的实惠。
大病保险从基本医保基金中筹资,不需个人额外交钱;报销范围不再局限于政策范围内,而是实际发生的合理的高额医疗费用,基本医保报销后超出部分再报至少50%;提供“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看病费用通过刷卡等方式可以及时结算
《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发布后,引起社会各界关注。国务院医改办副主任徐善长近日就大病保险政策的相关热点问题给出了自己的看法。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究竟可以保哪些大病?
徐善长:由于城镇职工医保的筹资额度、报销待遇、封顶线都高于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因此,目前大病保险的保障对象是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参保人。我们要求积极推动建立更大范围的大病保险制度,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探索建立覆盖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参保人口的统一的大病保险制度。
我们所讲的大病,不是医学上病种的概念,而是根据患病发生的医疗费用与城乡居民经济负担能力对比进行判定的。根据世界卫生组织关于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的定义,一个家庭强制性医疗支出,大于或者超过家庭一般消费的40%,就认为出现了灾难性医疗支出。换成国内的统计指标,相当于城镇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的人均纯收入,此为达到了大病的判定标准,应该给予合理的报销。
大病保险的报销范围是什么?2011年,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已达到70%左右。在70%的基础上,大病保险制度还能报销多少?
徐善长:报销范围的扩大是这次大病保险政策的亮点。文件中规定的大病保险报销范围不再局限于政策范围内,而是实际发生的合理的高额医疗费用。我国现在的基本医保制度主要有城镇职工医保、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3种,政策范围内的报销比例逐年提高,达到70%,但是实际报销比例大概在50%左右。
新的政策要求,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以后,仍需个人负担的合理医疗费用,大病保险将再给予50%的报销,而且对医疗费用实行分段制定支付比例,原则上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也要越高。也就是说,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首先在政策范围内报销约70%,剩余自付费用,包括单次住院个人负担的医疗费达到了大病的标准,累计一年当中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达到了大病的标准,再由大病保险实际报销最少50%。
大病保险的报销额度是否有封顶?患者是否还需要再额外缴费?
徐善长:大病保险从基本医保基金中筹资,不需个人额外交钱。也就是说,201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人均筹资水平是300元,其中财政支出240元,个人支付60元,大病保险资金主要在这些资金里划出,不再额外增加群众个人负担。对具体的筹资额度或比例,文件没有作出具体规定,主要是考虑各地经济发展、居民收入和医疗费用水平差别很大。因此,国家层面对具体筹资标准不作统一规定,由各地结合实际,进行科学测算后合理确定。
为确保群众方便、及时享受大病保险待遇,大病保险提供“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就是在医院看病的费用通过刷卡等方式就可以及时结算,不需要基本医保报销完以后二次到商业保险公司报销。
医疗体制改革的根本目的是让更多的人感受到国家给予他的关爱和帮助,只有不断扩大医保报销范围才能让更多的人享受到这一关爱,徐善长的这一观点也正是普通百姓的心声,各地政府应该积极履行自己责任,让百姓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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