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此同时,青岛市还加大了宣传力度,促进了大学生参保。到目前为止,青岛市有25万名大学生参保缴费。
为进一步提高大学生的保障水平,扩大受益面,青岛市今年还建立了大学生门诊统筹制度,规定在校大学生按每人每年50元的标准从统筹金中提取门诊统筹金,由学校医疗机构(无校办医疗机构的可选择社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按参保学生人数包干预算管理,统筹使用。参保大学生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费用,由门诊统筹金支付60%。
保险,青岛医保制度完善 大学生医保实现全覆盖针对这些问题,青岛市居民医保在提高筹资水平的同时,大幅度提高了待遇支付标准:大学生和少年儿童按新标准筹资,年筹资标准提高到160元,个人缴纳40元,财政补助120元;统筹基金支付提高10个百分点。
面对这个问题,青岛市医保中心认真分析,找出了问题原因。一是受商业保险冲击。大学生在没有纳入居民医保之前,商业保险公司推行的学生平安保险发挥了重要作用,大部分学校组织学生参加了学平险。尽管大学生参加居民医保个人缴费少,保障水平高于学平险。但是,商业保险公司提高了返还学校管理费的比例,学校付出的工作量比参加居民医保少得多。因此,部分高校组织学生参加商业保险。二是大学生参保政策缺乏强制性。有关文件规定,大学生参加居民医保实行“自愿”的原则,有些高校以学生“自愿”为借口,优先组织学生参加商业保险。三是政策受益面窄,影响参保率。由于大学生群体处于患病率低的阶段,青岛市居民医保运行一年,大学生参保的受益面不足1%。所以,大学生对学校组织参加什么保险并不关心。
2008年10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指导意见》,正值青岛居民医保第二个保险年度的参保缴费期,医保中心预期新文件的贯彻必将有效促进大学生的参保。但事与愿违,大学生参保人数下降了1.7万人,参保率由72.4%下降为65.6%。
青岛市医保中心主任江颖坦言:“我们不仅把公立大学生纳入医保范围,而且还让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生全部纳入。为了吸引大学生参保,我市规定,大学生按照每人每年40元的标准筹资,个人负担20元,财政补助20元(其他学生儿童筹资标准为100元、个人缴纳40元)。虽然大学生个人缴费最低,但享受与其他学生儿童相同的统筹支付待遇。2007年,18万参保大学生发生住院、门诊大病、意外伤害等1445人,统筹基金支付438.44万元;17名重症大学生患者医疗费得到了报销,其中两人年度统筹基金支付达到了12万元;在刚刚过去的2009-2010医疗年度,为3人支付医疗费用12万元。”
作为全国较早将在校大学生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山东省青岛市,自2007年7月启动城镇居民医保时,就将大学生纳入参保范围,各高校和大学生参保踊跃,当年参保人数即达18万人。但此后的两年,参保人数不增反降。2010年,他们调整政策、改进工作,使大学生参保人数大幅增加,基本实现了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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