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投保人在投保时没有选定红利处理方式,本公司按累积生息方式办理。
二、累积生息:红利保留在本公司以复利方式累积生息,红利累积利率每年由本公司公布。
一、现金领取;
投保人在投保时可选择以下任何一种红利处理方式:
中国人寿鸿鑫两全保险简介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在符合保险监管部门规定的前提下,本公司每年根据上一会计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如果本公司确定本合同有红利分配,则该红利将分配给投保人。
红利:
三、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满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50%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二、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00%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一、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被保险人生存至每三周年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9%给付生存保险金。
保险,中国人寿鸿鑫两全保险简介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本公司负以下保险责任:
张先生,30岁,投保中国人寿鸿鑫两全保险(分红型),保险金额10万元,年缴保费20720元,缴费期20年,共缴费414400元,保障期至80周岁。张先生从合同生效之日起每三周年可领取9000元,直至合同结束,并且80周岁一次性领取15万元。在保险期内张先生拥有20万元的身价保障。(一年内因疾病导致身故返还保险费)
投保案例:
保障期限:保障至80周岁
承保年龄:30天,1-37周岁
中国人寿鸿鑫两全保险简介产品特色:交费期灵活,长期受益;稳健投资,领取灵活;保本、付息、保障、分红于一身;返还快,有利资金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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