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说,现在该保险公司改为采取雇佣诊所医生的办法,但同样有类似的问题。公司还将进行改革,最后还是要回到保险公司与诊所医生签协议进行合作的轨道,因为这被证明是最理想的一种合作方式,它不仅有利于医、保双方各自的发展,也有利于更好地服务病人。
全美第三大医疗保险公司信诺保险公司凤凰城分公司总经理皮尔逊先生告诉记者,12年前,该公司在新墨西哥州买下一家医院。该医院有300多个床位,3200名医务人员,但一直亏损,其原因是成本太高。一是雇佣医生工资太高,普通医生年薪一般在12万到18万美元之间,专科医生年薪达到30万美元;二是对医生的医疗事故保险费太贵,一个医生的保费一年是10万到35万美元,而且越来越贵;三是医院的管理费用大;四是医生一旦被医院雇佣,就有铁饭碗的感觉,工作不那么主动、卖力。病人也越来越少,300个床位能住一半就不错。于是去年保险公司把这个唯一的医院给卖了。
由于病人把保费交给了保险公司,他们看病,医院、体检、化验等所有费用主要由保险公司负责。于是,有些颇具实力的大保险公司便干脆来个“肥水不流外人田”———自建医院、自雇医生和自备医疗器材。这在管理上确实省了很多事,但在效益上却得不偿失。
保险专家谈美国医疗保险个人、企业和政府的共同参与,使绝大部分美国人都能进入社会上的医疗保险网。这一方面给国民提供了医疗健康保证,有利于疾病的及早发现和治疗,提高国民的整体健康水平。另一方面也带动了保险服务业的发展。目前全美在医疗保险方面的从业人员有900多万,该行业年产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14%。事实上,该行业在整个医疗保健体系中起着轴心和纽带作用。因为病人、医生、医院、医药以及体检、化验无不与医疗保险有关。
由于医疗保险是国民健康的一个重要保障,政府鼓励公司和业主为雇员提供医疗保险费,按费用多少给公司免税。自我雇佣的私人业主,医疗保险费的25%可抵税。由于美国绝大多数医疗保险业是向就业者倾斜的,所以那些老年、失业及贫困的人就很难或者无法享受到医疗保险。为此政府采取了两种辅助办法。一是对老人和残障者提供医疗照顾福利。但享受这种福利的老人必须在65岁以上、并向国家缴税10年以上,符合此条件的人政府将负担大部分的看病医药费和全部的住院费。二是对低收入贫困家庭给予医疗资助补贴,政府约负担贫困者住院治疗80%的费用。
不管参加哪种保险,其保费都要根据投保人的年龄、身体状况和保险项目的不同而变化。通常情况下,保险公司在接受投保人参加保险之前要对其进行体格检查,查看过去的健康记录,一般年轻人和体质健康的人保费比较低,老年多病者保费就高。
美国的医疗保险大体可分为两种,一种叫PPO的自选计划。参加这种保险的人可以自由选择自己想看的医生,但保险费较贵,同时在看病时必须自己负担部分挂号、医疗费。另一种是HMO的管理式保险计划。这种计划保险费相对便宜,看病除了付少量的挂号诊费,自己基本不用再承担别的费用,但所看医生必须由保险公司指定,如要看指定范围外的专科医生必须得到保险公司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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