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深圳商报报道,“中暑身亡是户外运动中发生率较高的意外事故,可保险公司却将其列为免责范围。那户外运动专项险的专项体现在哪儿呢?”深圳某户外运动俱乐部负责人白先生说。今年3月,白先生带领一批“驴友”徒步穿越惠州与深圳交界处的山脊线路“三水线”时,一名宋姓“驴友”不幸中暑身亡。因为每位“驴友”都购买了某保险公司新推出的“为‘驴友’量身打造的”登山户外运动专项保险,按所购保险类别,“驴友”们都以为宋某父母可得10万元赔偿。但是,宋某的父母却没有拿到赔偿金。因为法医开具的死亡证明是“符合猝死”,保险公司称猝死不在理赔范围。警官解释:宋某这个意外并不属于法医定义上的意外伤害。猝死的定义是由潜在疾病或功能性障碍导致的突然意外死亡。那么中暑身亡的购买意外伤害险的“驴友”是否都不能获得赔偿呢?保险公司称除非购买保险人在购买意外伤害险时与保险公司事先签订扩展责任条款,把因中暑而身亡也列为理赔范围,但这样做保险费率会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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