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保险业潜在风险对金融稳定产生的影响分析
(四)利率风险。保险机构费率的厘定与银行利率呈现负相关关系,如果银行利率上涨,保险费率下调;如果银行利率下调,保险机构的费率则上调,如果二者能够协调一致,从理论上讲保险业务的利率风险应该可以避免。但有些业务已经发生且费率在保单有效期内不能变更的,银行利率的变化则直接影响到保险机构的收益,这就要求保险费用的厘定要充分考虑利率风险。一是利率升高往往会诱发投保人退保,变现资金以购买其它收益更高的金融产品;二是退保对保险公司销售队伍的稳定带来冲击,没有续期佣金,许多代理人可能选择离开保险业;三是影响保险公司的现金流和资产的流动性,迫使保险公司调整投资策略,增强投资组合的流动性,从而降低预期投资收益,导致恶性循环,甚至可能影响一些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
保险,保险业潜在风险对区域金融稳定的影响(三)经营风险。该县地处鲁西北平原,自然灾害风险较低,相应降低了保险机构经营风险。在意外事故方面,近年由于交通快速发展促进了人员及物资的快速流动,从而相应增加了意外事故的突发性,此类保险赔付率为50-80%,个别保险机构赔付率高达120%。在费率执行方面,寿险公司费率条款执行较好,而财险公司由于其自身业务的特殊性而增加了费率浮动范围,往往导致保险机构为留住客户采取降低费率的方式进行操作,为保险公司经营造成一定隐患。在应收保费经营方面,应收保费是企业财产险、人身意外伤害险在承保后应向投保人收取的保费,由于应收保费是公司资金被其投保人占用,而公司还要承担保险责任,所以对公司的经营极为不利。在保单分红方面,自2002年以来发售分红保单,个别保险公司在尚未盈利的情况下,向保单持有人分配红利较多,有可能超过未来所能获得的盈利;在保费交纳方式方面,2002年以来,寿险公司发售以投资为主要目的的寿险保单,保费多采用趸交,保险期间缩短,将来现金流有可能发生困难。
(二)管理风险。调查显示,保险公司的经营机构以及营销服务部均有自己的内部控制制度。在业务运作方面,实行保费收入、理赔支出两条线运行,保费收入实行24小时直接到达总公司指定账户,防止支公司截流保费收入;在理赔报案、勘查、理付各个环节相互制约后,方可进行理赔支出;提取准备金工作由市级以上公司操作,县级机构无权进行提取;在高额回扣方面,2002年部分公司为迅速扩大保险市场而采取5—10%的高额回扣,经保险监管部门清理整顿后,高额回扣现象得到遏制,随之演变为人文化、理性化的回报客户现象;在营销员管理方面,由于队伍膨胀过快,营销员开展业务与保费到达公司账户存在一定风险,保单开出,而保费入户存在一定滞后性。
(一)保险资金运用风险。该县保险市场的保险机构全部是各大保险公司在县域范围内的支公司或营销部门,经营范围仅限于收取保费、办理理赔支出等工作,而对保险资金的运用则无权涉及,因而保险资金运用风险在县域保险市场反映不甚明显。
一、保险业经营中存在的潜在风险分析
保险业务快速发展的同时,其潜在风险亦日益突出,对区域金融稳定将会产生负面影响。笔者结合冠县保险业发展实际,对保险业潜在风险进行分析,阐述了保险业潜在风险对金融稳定的影响,提出了防化风险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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