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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竹“惹火” 谁来埋单?

今年春节,各地都放开了“禁炮令”,但烟花爆竹却连连闯祸,引起多起伤人、伤车事故,还引发了好几处市场的火灾。在热闹的炮竹声中,我们该怎样事前做好保险防范呢?牛年正月十五(元宵节)的晚上,中央电视台新大楼的副楼突然起火,火势之猛烈最终令一位消防员牺牲,而起火原因是有人燃放烟花爆竹。而据此前央视的报道,牛年正月里全国各地因为燃放烟花爆竹已经引发了2万多起火灾事故。爆竹声中事故频发正如古人所描述的“爆竹声中一岁除”,烟花爆竹是我们中国人辞旧迎新的象征工具,而“火树银花不夜天”则是描绘了美丽璀璨的除夕之夜。前些年,各大城市因为担忧火灾隐患而限制居民个人的烟花爆竹燃放;但这两年,为了增加“年味”,各地又纷纷放开了“限放令”。因此大家都感觉今年的爆竹声特别重,牛年似乎更加热闹了。但热闹新年的背后,因为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火灾和伤害事故却频频发生。有伤人眼球的,有引起居民住宅、商铺和企业仓库着火的,还有炸坏车辆的。那么,面对燃放烟花爆竹可能引发的这些事故,我们事先是否能够对保险有所安排,以便事后由保险公司替我们“埋单”呢?为防烟花伤人:意外险少不了元宵夜,太原各大医院急诊科的医生们比往常更忙了些。一位赵先生被路上的烟花伤了右眼,以为刘先生左眼被爆竹粉末所害,可能需要做眼球摘除手术。不仅仅是山西,全国各地都有类似的爆竹伤人事件。烟花爆竹不长眼,伤人事件层出不穷。为了防止意外伤害落在自己身上,事前安排好意外保险是必不可少的。无论是自己日常投保的意外险,或是在黄金周临时购买的意外险,都可以作为相应的保障安排。而一些地方政府和保险公司联合专门针对烟花爆竹消费者开发了短期意外险,倒也是个不错的办法,至少能更好地保障广大市民的人身安全权益。比如,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烟花爆竹销售中心提醒广大市民,在购买烟花爆竹时,一定要到持有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的零售批发商处购买,同时要向其索取意外伤害保险卡,也就是“平安短期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卡”。凡是在合格的销售中心购买烟花爆竹的消费者或是进货的零售商、批发商,销售中心就会配送平安短期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卡。这款平安短期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卡保险期限为2009年1月18日零时起至2009年2月10日24时止。如果消费者在燃放烟花爆竹时发生意外,可及时获得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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