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在2010年11月30日前参保缴费的城镇居民,要了解自己的社保卡制作情况也可以通过社会保障卡客户服务热线“96102”进行咨询。如果因个人基础信息采集不成功未能制卡的,可以通过参保单位与区县社保中心联系,确认社保卡的制作情况,做好相应的信息采集比对工作。
还有,曾经参加学生儿童或无业居民大病医疗保险且已拿到社保卡的人员,由于年龄增长原因,目前符合参加无业居民或老年人参保缴费条件的,需要按无业居民或老年人缴费标准缴费。这部分人还需要将社保卡送到参保地的社保所,对社保卡进行参保人员身份信息的同步处理。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同时提醒,如果因各种原因,到2011年3月1日以后,学生家长仍未得到通知,也没有领到社保卡,家长可以先通过社会保障卡客户服务热线“96102”进行咨询确认,然后携带参保人员与本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居住地附近的社保所办理社保卡申领手续。
北京市人保局提醒尽量在12月内办理参保手续从本月起,城镇居民的社保卡发放工作已开始。学生儿童的社保卡是以2010年4月参保人当时所属参保单位进行制作的。
为保证参保人员明年1月起享受门诊报销待遇,没有选择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城镇老年人和无业居民,应在今年12月25日前到街道或乡镇社保所办理选择变更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手续。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提醒,老年人和无业居民看病就医需先到社区医院就诊,激活社保卡后,享受门诊报销待遇。
已办理参保手续,采用银行代扣方式缴费的符合参保条件的城镇居民。应在2010年12月24日前或2011年1月24日前以及2011年2月20日前按上述标准存入足够金额(使用北京银行《京卡》(借记卡)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应在保证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基础上多存1元钱)。采取现金缴费方式的,应按照街道参保单位规定的时间一次性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
受信息采集以及制卡程序影响,在制卡期间,参保人员持社保机构发放的《新发与补(换)社会保障卡证明》就医,在此期间发生医疗费则需个人全额垫付医疗费用,符合报销条件的,按照手工报销流程办理。
保险,北京市人保局提醒尽量在12月内办理参保手续尚未办理医疗保险的居民。如果在30日前办理参保手续,在办理参保手续后,1月1日起即可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表示,2011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期限从2010年12月6日起至2011年2月28日。
继昨日出台北京市城镇居民门诊报销制度的政策后,7日,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发布《关于做好本市城镇居民参保缴费与社保卡发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就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时间、方式、医院选择和领取社保卡等内容进行详细说明,并且特别提醒广大尚未办理医疗保险手续的居民,尽快于12月30日前办理参保手续,以保证在1月享受门诊报销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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