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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人保局解读社保卡发放和使用问题

单据上的“自费”,指的是报销范围(即药品、诊疗、服务设施三个目录)以外的医疗费用。

“自付二”,指的是药品或诊疗目录中需要个人现行负担的金额 (即乙类目录中个人自付部分);

单据上的 “自付一”,指的是按报销比例个人应当负担的医疗费用;

将“个人自付、自费金额”分三部分内容体现:

保险,北京人保局解读社保卡发放和使用问题

其中,增加了“退休人补充险支付”。也就是说,持卡就医后原来退休人员自付部分中再报销50%的医疗费用,在当次就医时可一并结算,不像过去要通过二次报销后,再打入个人账户。

答:市医保中心在今年5月对实时结算收费票据明细进行了调整,增加了若干明细项目。

问:医疗费用结算单据该怎么看?

持卡就医费用单据主看三项

社保卡丢失需通过单位到参保地的区县社保中心办理补领卡手续,单位需同时提供参保人员的医保手册(蓝本),区县社保中心将为其同步更新社保卡的卡内信息。

北京人保局解读社保卡发放和使用问题

答:需通过单位到参保地的区县社保中心办理补领医保手册(蓝本)手续,在补办医保手册(蓝本)时,单位需提供持卡人的社保卡,区县社保中心将为其同步更新社保卡的卡内信息。

问:已领取社保卡的参保人不慎将医保手册 (蓝本)丢失,如何处理?如社保卡丢失,如何补办?

今年内“蓝本”还别丢

但未报销的医疗费不会收两个门诊起付线,持卡就医前和持卡就医后的医疗费是累加计算的。

如果参保人使用社保卡就医,手中还有未报销的医疗费也可报销,报销时需同时将社保卡上交。

保险,北京人保局解读社保卡发放和使用问题

答:建议使用社保卡前,最好将已发生的门诊医疗费交到单位或社保所,按原来流程报销。这样,在使用社保卡就医时,之前发生的费用将由社保卡服务系统自动计算。

问:刚拿到社保卡去看病,和今年领卡前还没报销的医疗费会不会收两个起付线?

持卡就医报销起付线累加计算

此外,本次发放的社会保障卡为2009年2月16日零时医疗保险数据库中的时点信息,此后新参保的人员及因信息比对有误需进行二次信息采集的人员不在本次发卡范围。

答:目前,社保卡虽然已经发放了629万张,但收到的个人领卡回执只有一半多,这说明有些卡还滞留在用人单位、人才职介中心或社保所没有发到个人。因此,需要提醒单位尽快发卡,参保人员可以主动和参保单位联系领取社保卡。

北京人保局解读社保卡发放和使用问题

问:至今还有参保人员没领到社保卡,应什么时候拿到卡?

二次信息采集人员尚未发卡

截至目前,社保卡一期工程基本完工,全市发卡629万张,向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发放到位。为此,对参保人在使用社保卡时反映较集中的问题,市人保局做出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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