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将继续大力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增加相关基础设施配套投入。实施相关税费减免优惠政策,切实降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成本。着力支持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加快推进棚户区和农村危房改造,扎实推进游牧民定居工程。
巩固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成果,研究建立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适当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适时调整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
提高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支持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推动各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相互衔接。适当提高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扩大免费服务范围。
提高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水平,进一步扩大覆盖面。增加农机购置补贴规模,健全农资综合补贴政策,积极推进种粮大户补贴试点,逐步扩大补贴试点范围。
完善对垄断行业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的双重调控政策,加大对高收入者的调节力度。切实减轻困难群众在教育、医疗、住房等方面的负担,提高居民福利水平。
保险,财政部长:适当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地区和行业范围,抓紧研究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在全国试点的方案,适时将邮电通信、铁路运输、建筑安装等行业纳入试点范围。推进资源税改革,扩大资源税从价计征范围。落实好支持小微型企业发展的各项财税政策。降低能源、资源、原材料等产品的进口关税,落实好其他各项税费减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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