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办理在职转退休(⑥号窗口);
(5)计算养老金(⑦⑧号窗口);
(6)交报企业退休人员档案卡、采集指纹,须由“五七家属工本人亲自办理(④⑤号窗口);
(7)打印开具养老金存折通知单(⑨号窗口);
(8)开立养老金存折(吉林银行);
(9)登记养老金发放账号并在《“五七家属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申报审批表》上盖章(⑨号窗口);
(10)移交档案资料;
(11)办理待遇发放复核(⑩号窗口)。
养老金发放
各分局参保登记、缴费业务全部结束,并待财政补助到账后,从申报下月起为漏保的“五七家属工正常发放和补发养老金。
(3)审核、登记档案资料(①③号窗口);
按预约时间到市社保局(民康路1012号)一楼相关窗口办理待遇核定、社会化管理服务手续。
2.预约后办理内容
(2)持企业退休人员档案卡到本人居住地所在社区办理档案卡登记验章。
(1)办事人员缴费后,持缴费票据到市社保局(民康路1012号)一楼“五七家属工待遇核定预约登记处领取待遇核定预约卡,同时领取企业退休人员档案卡;
保险,长春“五七家属工”漏保人员可个人缴纳社保1.预约前办理内容
为使“五七家属工漏保人员尽快享受养老待遇,同时为确保业务有序办理,避免长时间等候和拥挤,待遇审核实行预约办理。
待遇审核
(5)户口簿、身份证等。
(4)能证明为“五七家属工身份的相关资料;
长春“五七家属工”漏保人员可个人缴纳社保(3)漏保证明;
(2)《长春市“五七家属工自愿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申请》;
(1)市人社局审批的《“五七家属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申报审批表》;
3.所需资料
(3)企业缴费的,由企业到市社保局相应分局办理。
保险,长春“五七家属工”漏保人员可个人缴纳社保(2)由各区人社局初审的,到各区对应的市社保局各分局(朝阳、南关、宽城、二道和经济、高新、净月开发区分局在民康路1012号市社保局二楼业务大厅,绿园分局在春城大街826号)缴费;
(1)由市人社局初审的“五七家属工漏保人员,在市社保局个体分局(亚泰大街3336号金业大厦)二楼业务大厅缴费;
2.办理地点
按照相关文件规定,企业缴费需由企业负责,严禁漏保人员个人为企业垫付缴费。同时,参保缴费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31日,2013年1月1日仍未办理的,按规定取消其参保资格。
缴费标准:以录入参保时间为基准,届时年满73周岁及以上人员,按照当地2009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22%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年龄未满73周岁人员,在此基础上再按本人参保时间距73周岁的年限缴纳养老保险费(计算到月),年缴费标准为当地2009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8%。参保人员所在单位按照个人缴费全额的20%缴纳养老保险费。
长春“五七家属工”漏保人员可个人缴纳社保参保人员进行养老保险登记并缴纳养老保险费。
1.办理内容(可由“五七家属工委托人办理)
参保缴费
参保的办理流程主要分:“参保缴费--待遇审核--养老金发放个步骤和若干环节。
(二)办理流程
保险,长春“五七家属工”漏保人员可个人缴纳社保据了解,此次参保初审部门不同的,参保缴费地点也不同,待遇审核实行预约办理,除指纹采集外可委托办理,养老金须待财政补助到账后发放。
此次可参保人员的范围主要包括,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2年2月至6月审核通过的漏保“五七家属工,参保的具体人员可根据审批名册办理。
(一)参保人员范围
记者从长春市社保局了解到,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全省“五七家属工漏保人员参保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今年2月至6月审核的“五七家属工已完成报省审核,从即日起,长春市社会保险局正式开始办理“五七家属工漏保人员参保缴费业务。参保缴费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31日,2013年1月1日仍未办理的,按规定取消其参保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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