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与成都的“即时审批”完全不同的是,《办法》规定,上海市对医保定点零售药店采用不定期审批的方式,具体接受申请和开展审批工作的日期,则以书面形式公布。
《办法》规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医疗保险办公室)根据本市药品零售业规划、城镇职工基本医疗需求、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能力,以及医疗保险计算机网络容量等,制定本市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总体规划,并根据总体规划,对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数量实行总量控制。同时,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医疗保险办公室)根据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的服务质量、费用、效率、服务人群以及服务需求变化等,对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总量进行调整。
2010年11月,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医疗保险办公室颁布新的《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审批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至2015年12月31日截止。与之前的《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相比,上海市对医保定点药店进行总量控制的思路并没改变。
但是据了解,这次新增医保定点药店是上海市审批医保定点药店的第十一批。而此后至今,上海医保定点药店的数量一直维持在333家,没再进行过新的审批。
成都对医保定点零售药店采用即时审批制似乎作为对这一呼吁的“反应”,2009年年底,上海市新增了58家医保定点药店,医保定点药店总数达到了333家。而且其中给予“平价药店”特别优待,即新增平价药店不受医保定点药店距离间隔限制。在这次新增的医保定点药店中,有平价药店14家,约占此类申报药店总数的80%,占新增医保定点药店总数的24%。
2009年5月26日,央视焦点访谈栏目专门制作了一期名为《定点药店药价缘何高》的节目,对上海医保定点药店药价高的现象进行了报道。节目中,据上海患者徐霖兴老人的调查,上海部分医保定点药店的药价要比普通药店贵30%~50%,而有的药品还不止这个数。为此,焦点访谈呼吁增加医保定点药店的数量,尤其要增加平价药店在医保定点药店中的比例。
2008年,南京一位身患高血压病多年的市民就向当地媒体反映,其一直都在自家附近一家医保定点药店刷卡购买珍菊降压片,价格14.8元,但一次逛街时却在某平价药店发现同规格、同厂家的珍菊降压片只卖7.4元,价格整整低了一半;而他老伴儿吃的倍他乐克,医保定点药店价格也比平价药店高出了三成。
医保定点药店药价普遍高于普通药店的现象一直存在。上述业内人士认为,这一现象正是源于医保政策不放开导致的变相垄断。2007年,武汉媒体的一次调查,开启了对这一现象的揭露和探讨,此后类似的问题亦开始在各地媒体上纷纷曝光。
百姓乐见
保险,成都对医保定点零售药店采用即时审批制“医保定点药店审批不唯量、不唯亲,只唯贤的公平环境,是药品零售行业期盼已久的,也是广大百姓乐于见到的。”上述业内人士表示,医保定点药店越多,消费者购药也就越方便。而好处还不仅于此,市场竞争也会随着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数量控制的放开而变得越来越充分,从而带动药价的降低。
对此,一位业内人士称,从公告中看,一方面,今年相关部门没有再提出确定医保定点药店的审批数量;另一方面,审批时间调整为即时审批。而同时,与“2010年公告”相比,“2011年公告”在医保定点药店的“申请范围”和“申请条件”方面则未出现什么变化。据此似乎可以猜测,成都市正在试图放弃对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数量的控制——只要符合条件的零售药店,即可在任意时间申请获取医保定点资格。
“2010年公告”中的“审批原则”为:“合理布局、总量控制、择优定点、保证质量、支持连锁、惠民优先、方便购药、便于管理。同时,根据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数量和购药的需求,以及医疗保险计算机网络的容量等因素,确定审批数量”;“2011年公告”中的审批原则是:“合理布局、总量控制、择优定点、保证质量、支持连锁、惠民优先、方便购药、便于管理”。两年的审批原则相比较,今年的原则中少了对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数量的“关注”。
2月17日,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又联合下发了《关于申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的公告》(以下简称“2011年公告”),除再次强调医保定点药店审批工作变更为即时审批外,还对“审批原则”进行了调整。
据了解,在2010年2月9日颁发的《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10年申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的公告》(以下简称“2010年公告”)中,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的审批工作就曾由每年统一审批一次,调整为每年审批三次,每年审批前统一公告一次。
成都对医保定点零售药店采用即时审批制“这已经是一年时间内第二次调整审批时间了。”成都市一家药品零售企业的负责人对记者说。
2月12日,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关于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审批有关问题的通知》,将该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的审批时间由原来的每年第一、二、三季度各审批一次,调整为即时办理。
成都之始
温馨提醒:随时光飞逝,岁月变迁,文章观点,准确性、可靠性、难免有所变动,因此文章观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