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45至59周岁)人员,则没有设置最低缴费年限,只要求制度实施后按年缴费不间断,达到60周岁就可按月领取养老待遇。
为了鼓励多缴多得,对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人员参保,也有两种选择:一是不管缴费年限是多少,年满60周岁就不再缴费,直接领取待遇;二是年满60周岁时可按上年度缴费标准,一次性补足到15年后领取待遇,这样既可按补缴年限享受政府缴费补贴,又能提高其个人账户养老金标准。
如今年9月满55周岁的参保人员,达到60周岁时缴费年限为5年,到时他有两种选择:一是不再缴费,直接享受养老待遇,只是待遇水平较低;二是按本人59周岁时缴费标准一次性缴费10年,补足到15年,个人账户中增加10年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这样其养老待遇水平可以提高。
新老制度有机衔接
体现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连续性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坚持"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能转移、可持续"的基本原则,建立健全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配套、以保障城乡居民年老后基本生活为目的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一是从实际出发,低水平起步,筹资和待遇标准与经济发展与各方承受能力相适应;二是个人(家庭)、集体、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对应;三是政府主导和居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居民普遍参保。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随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化等因素适时调整。
领保人员死亡后,从死亡的次月起停发基本养老金,其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应在30日内将有效死亡证明提交给参保地社会保障服务所,并按规定领取一次性死亡补助金,标准为死亡时本人上月养老待遇乘以12个月。
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将该死亡人员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本息余额(扣除政府补贴部分)退给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同时,从死亡次月起停发基本养老金,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已参加了原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老农保")的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分两种情况处理,并终止"老农保"养老保险关系。一是未达到60周岁的人员,原则上将其老农保个人账户积累额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二是已达到60周岁及其以上的人员,已按老农保领取的月基本养老金与居民养老保险确定的月基本养老金合并计发。
已领取"老农保"养老金人员月养老金标准若为100元,如再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假如不再缴费),其养老金标准合并计算,月领取100元+80元=180元。
申报参保方便快捷
直接到户口所在地社保所办理
符合参保条件且自愿参加居民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及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社会保障服务所申报参加居民养老保险。
为保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这一惠民政策落到实处,不产生新的社会矛盾与工作压力,万州区在今年实施过程中,主要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宣传培训,时间至11月上旬。第二阶段为业务办理,从11月中旬起全面开展办理申报参保业务。
支持、鼓励城乡居民相互帮助,但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除按规定应缴纳的保险费外,不得以代办为名而收取劳务费、代理费、资料费等。
对制度实施时距领取养老待遇年龄超过15年的(45周岁以下)人员,必须按年缴费且缴费年限达到15年以上。
45岁以上不设最低缴费年限
合理设置缴费年限
如一位65周岁的老年参保人员,选择90元缴费档次,他距75周岁差10年,即120个月,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为90元×120个月=10800元,再扣除政府每年补贴的30元,即30元×10年=300元,实际缴费10500元。每月领取的养老待遇为80元(基础养老金)+90元(个人账户养老金)=170元,若享受独生子女及高龄补贴,每月最多可领取190元。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咨询解答政策还规定,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明的父母领取养老待遇时,每月增发10元养老待遇。领取养老待遇人员年满70周岁及其以上的,每月增发10元养老待遇。
同时,为了鼓励多缴多得,参保老年人可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即有条件的参保老年人,也可自愿选择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其月缴费标准有40元、60元、90元3个档次,由参保人员自愿选择,一次性缴费月数按本人距75周岁的实际月数计算,距75周岁的实际月数小于60个月和超过75周岁的,统一按60个月计算。这样除了按月领取80元基础养老金外,还能领取按所选档次发放的个人账户养老金,其养老待遇水平将大幅提高。
但是,60岁以上老人不缴费享受基础养老金也是有条件的,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按新政策参保缴费,已参加其它社会养老保险的则视为参保缴费。
以往各类养老保险政策都需补足一定年限的保险费后,才能按月领取养老金,而符合此次政策规定条件年满60周岁以上老年人员,参加重庆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则可不补缴。
60岁以上每月领取80元
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咨询解答老年人员保基本
如选择年缴费最低100元档次参保,缴费15年,累计缴费仅1500元,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都能承受,也是可以接受的;如选择年缴费最高900元档次参保,缴费15年,累计缴费13500元。
重庆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规定的缴费标准,作了适当调整,年缴费标准同样分为五个档次,分别为100元、200元、400元、600元、900元。之所以有两个档次高出国家规定的标准,是为鼓励多缴多得、逐步缩小各项养老保险制度之间的待遇差距奠定基础。
据了解,国家新农保把年缴费标准分为5档,分别是: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
参保最低年缴费标准仅100元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咨询解答参保缴费有弹性
如一、二级重度残疾参保人员选择最低100元/年的标准参保缴费,除每年享受30元的普遍缴费补贴外,政府在缴费时再代缴40元,实际上其个人每年缴费仅60元,每年记入个人账户金额则为60元+40元+30元=130元。
其中,残疾等级达到一二级的重度残疾参保人员,政府每人每年再代缴40元养老保险费。
对年满16周岁、不满60岁的参保人员,在个人足额缴费基础上,每人每年补贴30元,该补贴直接存入个人账户,不能用于抵扣缴费;对年满60岁以上,且自愿选择一次性缴费的人员,按一次性缴费年限,每人每年也给予30元补贴,用于抵扣缴费。
以往的政府补贴都是针对特殊人群,而重庆市此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的政府补贴范围大幅扩大,将普通参保人员都纳入其中。对参保缴费人员,统一按每人每年30元给予补贴。
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咨询解答每人每年享受30元补贴
政府补贴普惠制
万州区总人口173万人,除16周岁以下人员、已参加和应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和退休人员等后,符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人员有83万人,其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员21.3万人。
全日制在校学生及已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退休待遇或养老待遇的人员不得参加居民养老保险;已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农民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人员,同一时段不再参加居民养老保险。
具有本区户籍的下列人员,可自愿参加居民养老保险:年满16周岁以上的农村居民;年满16周岁以上的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城镇年满60周岁以上的没有享受基本养老保险(退休)待遇的人员。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咨询解答在国家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新农保)试点对象仅限于农村居民的基础上,重庆市将城镇居民也纳入同一养老保险制度内统筹解决养老问题。
万州区共涉及83万人
政策实行广覆盖
9月1日,重庆市出台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万州区纳入全市首批试点实施的15个区县之一。
[摘要]这篇文章对重庆市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咨询问题归纳总结了,对各种常见问题有了一个较满意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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