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将有重大调整,参保人员享受统筹待遇水平与连续缴费时间相挂钩;未按规定办理转诊转院手续到异地就医的,个人要承担更高比例的费用;医疗保险费的缴费基数原则上不低于上年度社平工资。连续缴费3个月以上12个月以下,期间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含门诊特殊病种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报销额度不超过当年全市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的30%,12个月至24个月,不超过当年全市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的70%,连续缴费24个月以上,可享受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参保人员中断缴费后需要接续医疗保险关系的,应补缴中断缴费期间的医疗保险费,补缴后缴费年限可合并计算。若中断缴费超过12个月,连续缴费时间从办理补缴手续之日起重新计算;未超过12个月且办理了补缴手续,仍可作为连续缴费时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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