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政策大环境不变,你又能坚持不懈地做到以上几点,祝贺你,可以成功地在北京、上海领取养老金了。
然后,一直到退休。如果你到其他地方打工,时间不能超过10年。哪怕是那份工作再适合你,工资和福利待遇再好,你到时候也只好放弃。
保险,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如何转移首先你要在自己最能发挥潜能的时间进入北京、上海(好找工作),而且一定要在那里工作并缴纳养老保险费满10年。如果其间你遭遇失业,就一定要设法补足。
如果非想在北京、上海领取养老金(一般来说相对水平可能会高一些),恐怕就得充分利用《办法》给出的政策空间:
但是,这样一来,养老金要月月由北京、上海往养老居住地汇,这就是现在也有的“异地养老模式,其中的苦处也是很明显的。最起码每个月退休人员要证明自己还活着,就很让人有失尊严。
从实际情况看,北京、上海的生活水平较高,流动就业人员的养老金水平又会较低(转移时损失了一部分),加上医疗保险还不知是否能够配套,所以大多数的外来人口会选择回家养老。拿着北京、上海相对较高的养老金(但是比有户口的退休人员还是要少许多),到生活水平较低的家乡养老,这恐怕是比较明智的选择。
譬如,在北京、上海这样的中心城市工作并缴费的时间必须符合“最后的要求。曾经在北京、上海工作过10年,但后来又到另外一个地方工作10年,那就不行了,只能在后来工作过10年的这个地方退休并按那里的标准领取养老金了。一个跨省流动的企业职工,能够在上海、北京持续工作到退休的能有几个?
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如何转移《办法》中对此还有一些明确的限制,譬如,男50岁、女40岁以上的就不行。另外,还有一些条件,《办法》中没有明说,但是很关键。
《办法》实际上规定了跨省流动人员将来可以在哪里领养老金。有人认为:“一个人在北京、上海这样的中心城市工作,即便户口不在那里,只要参保满10年就可以在当地领取基本养老金。这样的理解只对了一半。
当然,现在不少城市对此都加上了一些附加条件。譬如必须持续交到规定的退休年龄才能领取,譬如将“累计缴费偷换成“连续交费,等等。这些做法并没有法律依据。而《办法》给了流动就业人员一个“十年期限。
其实,根据以往的相关法规的规定,一个企业职工,不管他有无户口,在一地工作并满足累计缴纳15年社会保险费的要求,他就应该可以在当地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就是他们想缴纳,也不知道是应该在原工作地(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交还是在现工作地交。《办法》的出台应该是以解决这些问题为目标的。
保险,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如何转移其次,一部分在流出城市缴纳过养老保险费的职工,到流入城市工作后,关于他们应不应该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在政策上是非常模糊的。
首先,以往在讨论与流动就业相关的问题时,被关注的总是农民工,而有城镇户口的流动就业者的社会保险权利,尤其是养老保险权利,很久以来都被搁置在一个被人遗忘的角落。
应该说,这项法规可能会给跨省流动就业的城市企业职工带来一些利好消息:
从目前媒体上反映出来的公众意见看,有的叫好,有的摇头——前者能将其称作“一次户籍‘革命’,后者则直指其“与社保法相矛盾——反差之大,令人咋舌。
人保部今年2月向社会公布并征求意见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是一项专门对“转移接续问题作出具体规定的部门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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