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个人账户价值。
1)主合同实际交纳的保险费;
五、满期生存给付若被保险人于合同期满日仍生存,本公司将按以下二者之和给付,本理财保险计划终止:
四、年金给付主合同的生存给付将自动作为保险费进入个人账户,按万能账户结算利率进行累积。在附加合同生效满两年后,被保险人可选择以年金的形式按年领或月领方式领取个人账户价值。
三、投保人意外身故或意外全残豁免保险费若投保人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或全残,本公司将豁免续期保险费,本理财保险计划继续有效。
3)个人账户价值(仅限身故时给付)。
保险,创新理财模式生命人寿富贵花2)主合同累积红利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
1)主合同实际交纳的保险费;
二、身故、全残给付若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或全残,本公司按以下三者之和给付,本理财保险计划终止:
3.若被保险人在60岁后的每个保险合同周年日零时仍生存,本公司将给付主合同保险金额的10%,直至被保险人年满81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合同周年日止。
2.若被保险人于60岁前每个保险合同周年日零时仍生存,本公司将给付主合同保险金额的5.5%;
创新理财模式生命人寿富贵花1.若被保险人于犹豫期结束后的次日零时仍生存,本公司将给付主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0%;
保险利益一、生存给付
保险期间:至81周岁
交费方式:一次交清、3、5、10年交
投保年龄:30天至55周岁
保险,创新理财模式生命人寿富贵花生命富贵花年金保险(分红型)+生命附加金管家A款年金保险(万能型)购买须知
“富贵花”理财计划由生命富贵花年金保险(分红型)和生命附加金管家A款年金保险(万能型)组成,针对30天至55周岁的客户,提供一次性、3年、5年、10年等多种投保方式,为客户量身打造保障与理财相结合的保险理财计划。
生命人寿推出“富贵花”理财计划,是全新的保险理财模式保额分红与万能账户完美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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