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信保的短期出口信用证保险不仅可以为外经贸企业消除以信用证为支付方式的出口收汇风险,还可以通过中国信保的全方位服务获得开证行和客户的资信情况,建立风险管理机制,并获得远期信用证下资金融通的便利。
近年来,我国纺织品由于受到美国市场自动配额限制而大量转口孟加拉,结算方式主要是远期信用证。由于孟加拉某些开证银行拒不承担信用证中规定的按《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500)》履行付款的责任,凡事皆等买家指示甚至付款后,才将货款转付给信用证受益人,使国内出口企业难以及时收汇。众多出口商都有过与A公司相似的遭遇。
2001年,A公司向孟加拉B公司出口纺织品面料,付款条件为L/C 120天。A公司所有七票货运单证表面均与信用证要求相符,银行审单无异议,也按时承兑。但在四个月信用期满前,B公司通过C银行提出货物质量有问题,要求A公司给予50%的折扣。经A公司据理力争,买家最后承认是因为市场销售不好,无法付款。此时C银行却声明必须等待买卖双方争端解决之后才能付款。经保险人同意,A公司同意给予B公司25%的货款减让。在买卖双方达成减让货款25%协议后,信用证项下尚有余款8万多美元,开证行一直拖延不付。但A公司由于已提前投保了短期出口信用证保险,及时获得了中国信保的保险赔付,避免了损失,保障了企业的正常经营。
出口信用保险的由来中国信保开发的短期出口信用证保险即可为出口商规避因银行信用风险带来的损失。
为此,信用证受益人要通过议付行与开证行进行交涉,结果也常常难遂人愿。
2.信用证条款复杂。不同的行业、不同国家和地区的信用证应用者均可在信用证中按照各自的习惯添加条款,不法商人则会利用信用证作文字游戏,设置各种软条款陷阱。银行也会从国家和自身利益出发,挑剔信用证的条款。
1.银行出现越来越多信用危机。一方面,银行兼并、倒闭的情况逐渐增多;另一方面,有些开证行经营作风恶劣,例如无理拒付,无故拖延付款,擅自放单。这些问题在南美、南亚地区较为突出。
自19世纪末以来,由于将银行信用融入了商业信用,信用证一直被认为是企业最安全的收汇方式。然而,随着信用证的大量使用,议付情况下的风险也屡见不鲜,主要原因在于:
保险,出口信用保险的由来该保险适保范围的选择比较灵活:出口企业可选择将其全部信用证业务统一技保,亦可选择就某一单或某几单信用证业务单独投保。企业投保此项保险的费率很低。
温馨提醒:随时光飞逝,岁月变迁,文章观点,准确性、可靠性、难免有所变动,因此文章观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