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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颁布实施人身保险理赔服务标准

据了解,标准从5月21日起在大连寿险公司中正式施行,为确保贯彻落实“不走样”,大连市保险行业协会将适时组织明察暗访、检查执行情况,以此推动新颁标准落实到位、取得实效。(李敬伟)

大连颁布实施人身保险理赔服务标准

一是涵盖范围广。新颁标准囊括了寿险理赔服务从客户产生投保意向、与保险公司业务人员实质接触,到完成投保流程、最终拿到理赔款的所有环节,做到服务规范贯穿服务理赔全程。二是操作性强。标准对五方面25项服务内容做了统一规定,从服务态度到结案时效,都有明确指引,强化了“规定动作”,透明性更高。三是服务诚信度进一步增强。新颁标准比以往行业和公司标准更为全面和人性化,对保险公司各环节流转时效和岗位责任均提出明确要求,对客户接待则倡导“首问负责制”或实施一对一服务。此外,向社会公开标准,既显示了大连保险业自我加压大幅提升服务能力的决心,同时更便于消费者监督,突显出大连保险业解决理赔难、彻底治理寿险销售误导的服务诚意和决心,保险业与消费者的距离由此被进一步拉近。

大连保险业本次颁发的标准包括:人身险理赔服务基本原则、人身险理赔各环节服务标准、理赔纠纷投诉处理要求、理赔人员服务标准及监督与考核等涉及五方面共计25项内容,其中对人身险各环节服务标准从投保提示、报案受理、理赔受理、审核调查、结案通知、支付赔款、理赔应急预案、理赔特色服务以及理赔投诉处理、理赔人员服务标准和监督考核等都做出了具体的规范。与以往各寿险公司自成体系、口径不一的标准相比,新标准表现以下特征:

为贯彻保监会“进一步加强保护消费者权益,解决理赔难”的工作要求,在大连保监局指导下,大连市保险行业协会与辖区寿险公司共同研究制定了《大连地区人身保险理赔服务标准(2012版)》(以下简称“标准”),通过建立并向社会公开承诺人身保险理赔服务质量与时效标准,为从源头上解决寿险理赔纠纷进而提升本地保险业服务能力提供了又一积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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