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该市建立连续缴费年限与待遇水平挂钩的激励机制:连续缴费参保满3年后,连续缴费每满1年的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在原基础上分别提高1个百分点,以此类推,最高不超过10个百分点;连续缴费参保满5年,最高支付限额在原来基础上提高10%,最高不超过30%。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制度和二次补偿制度:对参保城镇居民在参保年度内符合规定的住院治疗费用累计自付超过5000元以上的部分,进行分段累加补偿,补偿比例为个人自付5000元以上至3万元以下部分(含3万元)补助25%,个人自付3万元以上部分补助40%,补偿金客低于100元的按100元确定,年度内补偿额度最高为5万元。同时将生育医疗费用纳入居民医保报销范围。
保险,大冶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标准此次调整城镇居民医保政策主要包括:第一档筹资标准为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左右筹资标准120元/人.年;第二档筹资标准为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左右筹资标准280元/人.年;选择第一档次筹资的,在一级及以下、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住院费用平均报销比例分别不低于80%、55%、45%。选择第二档次筹资的,在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住院费用平均报销比例85%,在其它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比第一档次分别提高15个百分点左右,二级医疗的起付线由400元降低至200元。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6万元。
自2010年2月份开始,大冶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建立可选择的筹资和待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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