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法院认为,徐芳、郑永、叶海燕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结伙以高额利息回报为诱饵,非法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触犯刑律,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在共同犯罪中,徐芳系温州市乾伟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实际负责人,全面掌控、支配吸收到的资金,起主要作用,是主犯;郑永受雇负责公司运营管理,但对吸收的资金支配无决定权和占有权,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可以减轻处罚;叶海燕名义上是公司法定代表人,但实质上未参与公司管理,对吸收的资金支配无决定权和占有权,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可以减轻处罚。据此,瑞安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截至2014年4月份,“德赛财富”网络投资平台共吸收尹某某等118名投资人2942.95余万元,徐芳将该些款项部分用于“德赛财富”网络投资平台的创建和日常运营,部分用于温州厨工酿造有限公司的经营,造成1358余万元的款项无法偿还。
P2P,“德赛财富”案一审落幕 判决主犯3年6个月同年7月4日,徐芳出资注册成立温州市乾伟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下称乾伟特公司),叶海燕持有10%股份并担任法定代表人,徐芳是实际负责人,郑永受聘担任运营总监,负责公司广告投放、人员招聘、客服管理等工作。8月左右,乾伟特公司创建“德赛财富”网络投资平台,在互联网上发布虚假投资标的,公开宣称提供资金中介服务,承诺历史年化收益24%的回报和高额奖励,向社会公众推广P2P信贷投资模式,吸收公众通过银行转账或宝付、汇潮支付、国付宝、环迅支付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转账到“德赛财富”平台开设的账户。
瑞安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4月间,徐芳与郑永、叶海燕预谋通过P2P网络信贷投资平台向投资人进行直接融资,将融得的资金用于徐芳的经营投资。
昨日,“厨工”原总经理徐芳等人设立P2P网贷平台“德赛财富”非法吸存案一审落幕。被告人徐芳、郑永、叶海燕均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5万元;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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