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体企业如何把自身资源优势与金融结合起来,是大势所趋。但是,企业一定要合规经营,关联方交易、自融等不符合监管精神和要求的方式,需要地产企业高度自觉,而不是所谓的巧妙规避合规问题、规避合规风险。” (本文系作者原创,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业内分析认为,大型企业跨界做P2P,依托实业进入网贷领域,在产业链金融服务中存在优势,不过要看从业方的业务类型及覆盖范围,否则会不温不火成为鸡肋。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原本所处行业与互联网金融关联度较弱,只是一味盲目跟风玩跨界,无疑会助长市场泡沫的生成。
P2P,地产企业布局P2P网贷风险何在事实上,监管部门已对开发商涉足互金行业的风险有所警惕。 “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等未取得相关金融资质,不得利用P2P网络借贷平台和股权众筹平台从事房地产金融业务;取得相关金融资质的,不得违规开展房地产金融相关业务。”方颂认为,管理层此举正是为了防范金融和地产互相传导带来的风险。
“尽管互金整顿方案明确对地产商从事互金行业有所要求,但在具体落实过程中,目前尚无可以依据执行的具体措施。”广州互联网金融协会会长方颂指出,这将导致地产商从事互金存在监管空白。
不过,需要警惕的是,对于地产商蜂拥进入互金行业,有市场声音认为,部分由地产商背景发起成立的互联网金融平台在项目上存在自融嫌疑。
“实体企业金融化、金融企业实体化,成为未来企业发展的两个路向,两者相辅相成,相映成趣。实体企业金融化,可以打通企业融资的最后一公里,服务他人成就自己。金融企业实体化,通过打造金融控股集团,以资本投资的形式入股实体企业,既可以实现自身企业的发展,也可以为服务实体,促进发展做出贡献。”行业研究员分析称。
地产企业纷纷布局P2P网贷,涉足互联网金融。这是由P2P网贷自身的性质和功能的优势决定的。网贷借助互联网的传播和扩散性,可以在资金端成为“吸金泵”,快速聚集大量资金,在借款端,可以凭借自身企业的业务优势,完成围绕自身企业供应链上的企业甄选与风控,可以说,对于企业来讲,通过P2P网贷入场金融,可谓是“赠人玫瑰,手留余香”的多方共赢之举。
地产企业布局P2P网贷风险何在据南都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涉足互联网金融的房地产开发商数目已超过50家,其中包括万达、绿地、碧桂园、金地、佳兆业等知名地产商。相关数据显示,目前排名前50的房企中,已有近50%的企业通过各种方式进入互联网金融领域,资金投入超过2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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