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达成和解意向后,该院民行科并未懈怠,又马不停蹄地启动了检察调解督促机制,要求原单位尽快履行承诺。仅用一周时间,老杨单位便把8年的养老保险金汇入指定账户,相关养老保险手续也在劳动部门补齐。拿到养老保险证后,老杨高兴地在调解协议书上签了字,并主动把相关的两个上诉案件和一个仲裁案件撤回。
找到症结后,该院紧接着启动了检察调解协作机制,决定从解决老杨的养老问题入手,整合市、区检法两院的司法资源,从源头上化解纠纷。由该院副检察长姚慧博牵头,邀请市区两级法院和仲裁机构,主动上门,与原单位、区劳动部门等先后进行十余次沟通,原单位最终同意为老杨补交8年的养老保险,辖区劳动部门也同意提速补办手续。
受案后,该院首先启动检察调解评估机制,查找久讼不决的症结,进而论证检察调解的可行性。经深入走访,该院发现:年近六旬的老杨家庭生活困难,老伴长年重病缠身,“老无所养、晚景堪忧是老杨屡次打官司的根本原因。与此同时,原单位即将于2010年下半年改制,双方的“恩怨再拖下去,老杨的维权之路将更加艰辛。
保险,第一例关于养老保险成功案件汽渡公司辩称,老杨与汽渡公司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而是保洁业务承包关系,因而无权要求汽渡公司支付加班工资、补交社会保险;老杨要求汽渡公司赔偿医疗费也不符合法律规定。
老杨诉称,自己在汽渡公司工作8年,汽渡公司未给他交纳任何社保。双方虽签订了终止协议,但并不是他的本意。目前老杨没有了经济来源,家庭生活陷入困境,无奈之下,只得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汽渡公司为其补交8年的社会保险4万元,支付其双休日加班工资3.7万元,恢复工作,另外赔偿他医疗费8000元。
2009年9月27日,新北区检察院民行科受理了一起追索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纠纷案件。经审查,老杨于2000年至2008年间在某汽渡公司从事保洁业务,在工作中受伤后与厂方解除劳动关系。此后两年间,老杨先后以补交养老保险、支付加班工资、申请工伤认定等多个事由,向武进区、新北区、常州市的劳动仲裁部门和法院提出五次仲裁申请和三次司法诉讼,仅获得部分支持。老杨不服,又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诉。
摘要近日,第一例关于养老保险的民行申诉案件在常州市新北区检察院成功办结。拿到养老保险证后,申诉人老杨终于露出了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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