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社保局还将探索使用医保基金参与疾病防治、支付家庭病床和相关疾病家庭护理,探索使用养老保险基金参与家庭老年照料及看护、社区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丰富农居民的老年生活,提高生活质量。“目前独生子女化现象普遍,亟待建立社会化养老机制,这就要求我们的养老基金不仅是保障老年人的生活,还要使他们生活的有质量,这是我们社保基金使用的方向。”相关科室负责人介绍,“一旦国家政策允许,东莞相应的制度也很快会出台。”
此外,社保局正在重新定位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基金的使用。在国家和省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东莞将继续对一些重大疾病开展专项费用支付办法研究。根据这一思路,今年社保局出台了“儿童先心病和急性白血病早期治疗的社保支付办法”,为50多例患有这类疾病的儿童进行了免费治疗。
他同时说,虽然这两年农居民养老金增长比例快过企业职工,但是受基数小的影响,农居民养老金整体水平不高,平均养老金还不到企业职工(6.74万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1894.74元/月的1/3。农居民养老金水平需要提高。““十二五”期间,要力争社会养老保险人均养老金增长保持与GDP(地区生产总值)增长速度相当”。梁冰表示,今后农居民养老金增长速度要远大于职工养老金增长。
梁冰介绍,2009年全市农居民养老金平均水平是238元/月,2012年全国养老金第8次年度调整后,东莞全市16.01万农居民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达到562.66元/月,而目前全国农民的基础养老金标准每人每月只有55元。
逐步提高农居民养老金水平
东莞医保参保人将享重病及意外保险“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是指参保人遭受意外伤害后,在向第三者追究责任的追偿期间,可由第三方保险公司先行支付治疗费用。这一方案目前正待市政府批准。梁冰表示,这项支出对比整个医保基金,几乎可忽略不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
市社保局相关科室负责人介绍,每年全市大约有0.1%-0.2%的参保人生病治疗金额超过20万元,按照政策,超出部分医保基金无法报销。而建立“重大疾病保险”后,超过基本医保报销(20万元)范畴之外的费用,也可以通过商业保险进行报销,将减轻重病参保人的家庭负担。
市社保局明年还有一项重要工作,就是为包括农居民在内的全市所有参保人建立“重大疾病和意外伤害医疗保险”。目前东莞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每年都有10%左右的节余,累计10年已节余基金30多亿元。市社保局计划利用富裕的基金积累,在“不增加参保人一分钱缴费”的情况下,与有资质的保险公司合作,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为全市参保人建立“重大疾病和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两项保险。
市社保局计划取消东莞医保“金卡”和“银卡”的不同待遇,目前方案已经完成。主要是通过“统一基本险,建立补充险”的办法,为“农居民”、“企业职工”、“公务员”等的不同人群设计统一的、多层次的医保制度框架。
梁冰表示,根据相关方案,东莞市将“完善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医疗、养老保险体系,逐步提高报销比例至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水平。健全农村社会救助体系,不断提升农村低收入困难群体保障水平。”这其中的重点是继续通过制度体系的完善,在根本上解决农村居民老有所养和病有所医的问题。
保险,东莞医保参保人将享重病及意外保险医保层次将更丰富
市社会保障局局长梁冰在接受集中采访时表示,东莞市正在酝酿建立“重大疾病和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这一政策将覆盖所有在东莞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社保局将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与商业保险公司合作,利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节余,在不增加参保缴费的情况下,给予参保人更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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