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宁某和武某2008年起共同经营一家汽修厂。开业不久,他们便预谋制造事故骗保,并伪造了当地公安交警部门事故组的公章和民警私章,以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等法律文书。作案时,他们从送修车辆中挑选修理时间较长且保险齐全的汽车开到公路上,由一人驾车故意撞向另一辆汽车制造交通事故,然后非法制作相关法律文书,以此向保险公司索赔。有时在伪造了事故现场后,见车辆损毁轻微,他们还会再拆卸一些零部件,人为造成更大的损毁以增加索赔金额。现已查明,2008年以来,犯罪嫌疑人宁某和武某利用这种方式共作案12起,骗取保险赔偿金近20万元。
宿州两男子利欲熏心,竟私自伪造交警部门印章和文书,多次人为制造交通事故,骗取保险赔偿金近20万元。 7月4日,犯罪嫌疑人宁某和武某因涉嫌金融诈骗被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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