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对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第三条”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三)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二套房贷介绍,二套房贷认定标准(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认定标准
准备办申请房贷的借款人需要注意的是:住房的套数认定,不以是否发生过贷款为标准,即使首套住房没有向银行贷款购买,再次购买第二套住房同样会被认定为二套住房,执行二套房贷的利率。
3、已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家庭,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按前款规定执行。
2、对于已利用银行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房的家庭,如其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可比照首套自住房贷款政策执行,但借款人应提供更具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据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出具的家庭住房总面积查询结果。其他均按第二套房贷执行;
信用卡,二套房贷介绍,二套房贷认定标准二套房贷的认定:《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补充通知》银发[2007]452号对二套房做出了以下界定:
1、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房贷次数;
二套房贷是指借款人利用贷款所购买的首套自住房以外的其他住房。首套自住房,是指借款人第一次利用贷款所购买的用于自住的房屋。
二套房贷认定标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成员名下实际拥有成套住房数量认定。2013年1月初,二套房贷认定标准出现“微调”,部分国有大银行在二套房贷认定上从“认房又要认贷”放宽为“认房可不认贷”,避免使部分准备置换自住房的客户在申请贷款时“碰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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