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式一:合作单位有购房需求,开发商却缺少拿地资金,这该怎么办?——“定向类”众筹来解决定向类众筹通常是在立项或者拿地之前进行,为减少拿地及后期销售的不确定性,开发商对合作单位一般有较为苛刻的筛选条件,要求合作单位须对定向拿地具有一定影响力,且有一定数量的员工有购房需求。
定向类众筹一般以较大的房价折扣作为投资者的收益保障,但要求投资者需在拿地前支付基本全部购房款,开发商在这一过程中仅获得管理收益。定向众筹的优势在于在拿地前便完成认筹且众筹资金额度大,大幅降低了开发商在开发建设过程中自有资金的投入量。但由于政策、合作单位选择等风险,现阶段除众美集团外,少有开发商使用。
模式二:“融资型开发类”众筹能解决什么问题?——锁定客户+融资
融资型开发类众筹通常适用于区域房价上涨预期与资金成本不匹配,项目利润不足以覆盖银行、信托等传统融资方式的资金成本的情况。通过在项目拿地后、建设前进行众筹,为项目建设阶段提供低成本资金,达到降低项目负债率的目的,同时也利于提前锁定一批购房意向人群。
开发类众筹的参与门槛一般较高,并需要投资者在预售前支付所有房款;且房价折扣一般基本保持在历史年化收益率10%左右。已有代表是平安好房众筹建房模式。
模式三:还未拿到预售许可,提前蓄客如何实现?——通过“营销型开发类”众筹提前锁客
“营销型开发类”众筹一般在项目建设期进行,虽然众筹期处于项目预售前、募集金额也用于项目建设,但相对于整个项目建设成本及后期价值,营销型开发类众筹的募集资金额度通常不算太高,如当代北辰COCOMOMA项目两期众筹资金额度共计仅为2450万元,对融资环节的支持作用不明显。但由于众筹发起时间在建设期,有利于项目的前期宣传,并能为项目提前锁定一批有购房意向的客户。因此,“营销型开发类”众筹的营销推广意义大于融资意义。
模式四:项目短期去化难,如何让存货转化为现金流?是否能通过客户推动项目宣传?——试一试“购买型+理财型”众筹
对短期去化较为困难、房价有上升预期的现房或者准现房产品,可采用“购买型+理财型众筹”的模式。通过拿出部分房源作为标的,以低于市场的销售价格及“基本理财收益+高额浮动收益”吸引客户,设定固定期限,由投资者共同享有标的物产权。在退出时,投资者享有优惠购房权或将标的物销售后退出获得增值收益;开发商则牺牲部分利润获取大量现金流,提升项目知名度。
“购买型+理财型众筹”参与门槛较高、基本在10万以上,开发商一般会承诺参与者“基本收益率(3%-5%)+购房优惠价格”的收益模式,众筹期间基本上均会设置一定时间的锁定期,锁定期内参与者不得申请退出。
模式五:新项目开盘,如何试探市场对项目价格的接受程度?——有了“彩票型”众筹,新盘定价不再难
彩票型众筹实际多属于以蓄客为目的、在项目获得预售证后进行的营销活动,并且通过投资者竞价的方式,探寻市场对项目定价的接受程度。彩票型众筹的参与门槛一般较低,通过拍卖、高收益率等形式,鼓励尽量多的投资参与,从而达到扩大活动影响、炒热楼盘的目的。彩票型众筹的周期通常较短,且所有参与者均可获得收益。
模式六:租金高但货值大,这类物业如何实现快速去化?——别慌,还有“REITs型”众筹
对于有稳定收益、但总价高或不可分割的产品,在拿地后可选择REITs型众筹,通过多人持有一个物业产品,降低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度,达到促进销售去化、改善项目现金流的目的。在众筹成功后,所有投资者将组建成立资产管理公司,由资管公司整体购买物业,并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等进行管理运营;投资者通过金融产品持有物业相应权益,获得租金收益以及持有期内的物业增值价值;开发商以较高的销售价格获得现金,同时收取长期的资产管理费用。该模式一般会设置若干年的封闭期,封闭期后,项目发起方将按需要定期召开投资者会议,协商决策是否退出项目等问题。REITs型众筹通常门槛较高,持有期较长,一般来说要2年以上。
众筹(CrowdFunding)指的是在互联网上面向大众筹集资金,以帮助筹款人完成某个有特定意义的项目。2012年12月8日美国网站Fundrise率先将众筹的概念植入房地产中,诞生了“房地产众筹”模式。房地产众筹的六大模式
起源
房地产众筹是指在互联网金融背景下,发起人针对某一地产项目通过线上或线下途径向合格投资人发起众筹来达到营销、融资、销售等在内的商业目的,并承诺给予投资人产权、股权或其他回报的商业模式。
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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