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方社会思想史上,人本主义与神本主义相对立,为了反对封建专制主义和神权统治,新兴资产阶级用“人本主义”反对“神本主义”,为资本主义发展鸣锣开道。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发展与进步,“人本主义”的内涵也得以完善。通常,我们认为“人本主义就是一切以人为中心,一切为了人的利益,强调人是政策思考的逻辑起点的一种社会价值体系,根本出发点是为了人的权利、尊严、需要、成长、发展以及最终实现人的价值”。人本主义作为抽象的价值体系,如何体现其具体性和确定性,从而增强其科学性和合理性,从社会保障的实践来看就是要明确满足哪些人的哪些需要,实现哪些人的哪些权利,最终获得社会正义。
(一)理论分析——人本主义的内涵。
从社会保障的功能和目的——引导社会变迁、改革经济体制、缔造社会平等,通过实行资源支配权的再分配,以保证全体公民生活的安全,增进生活质量和促进社会公平中可以看出,社会保障浸润着某种价值体系,两者之间的关系密不可分。根据社会保障的功能、目的、所代表的社会利益和价值倾向,并纵观世界各国社会保障的演进,可以归纳出四种主要的社会价值类型,即官本主义、事本主义、民本主义和人本主义。官本主义是在政策制订的过程中始终把官僚和官僚行政机构的地位居于首位,强调和确保所有官僚在社会各种分配体系中的实际利益和优先位置的一种社会价值观。民本主义就是在政策的订立和执行过程中重视把民众放在中心位置,强调全体民众在经济利益、政治权利等各个方面上分配的参与和享受的一种社会价值观。事本主义就是在制订政策中处处以事为中心、以考核为目标、以达标为动力等。这三种价值体系都有其局限性:官本主义是封建社会的产物;事本主义本着就事论事的原则,较少从人的角度出发解决问题;民本主义中的“民”在不同历史时期有不同的含义,不能包括所有的人。因此,这里主要从理论与实践两个方面对人本主义作为社会保障的价值取向进行分析。
保险,分析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价值取向人本主义一、以人本主义作为社会保障的价值取向的必要性和必然性
“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支柱”。这句话充分体现了社会保障的经济功能和作用。社会保障可以使老人、残疾人、儿童、贫困农民、城市边缘群体和失业下岗工人获得一定程度的、必要的收入补偿,保证其本人和家属维持最低的或基本的生活水平,保证劳动力再生产的顺利进行,从而促进经济有序、协调的发展。然而,社会保障体制改革成效与问题并存……“方向至今仍处于政策选择之中”。原因在于,社会保障成为保证国家长治久安、经济健康持续发展的手段和工具,其真正的价值目标并未体现出来。因此,社会保障何去何从是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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