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将发展“互联网+”作为数字福建建设重要内容,大力拓展互联网与经济社会各领域融合的广度和深度,坚持开放共享、融合创新、变革转型、引领跨越、安全有序的推进原则,坚持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创新公共服务两个维度推进,坚持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和政府引导作用,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强化理念创新、技术创新、业态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着力发挥互联网优化配置资源要素的平台作用,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推动生产方式和发展模式变革;着力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力,加强重点领域前瞻性布局;着力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充分挖掘和释放互联网潜力活力,提升益民服务和社会治理能力。
一、总体要求
P2P,福建互联网+实施方案:培育百家互金平台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充分释放互联网与经济社会融合潜力,积极构筑发展新优势和新动能,拓展发展新空间,大力培育分享经济,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实施方案
以下为行动方案全文
加强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建立健全互联网金融网站备案审查、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信息披露、风险提示和合格投资者等制度,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数据统计、监测和风险评估,加快网络征信和信用评价体系建设,改进和完善互联网金融监管,提高金融服务安全性,维护互联网金融市场秩序。
推动传统金融创新发展。支持传统银行、证券、保险、基金与互联网融合创新,发展网络银行、借贷、众筹、证券、保险及理财产品销售、网络消费信贷等金融新模式。推动我省传统持牌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开展产品、技术、服务创新,打造互联网金融产业链。培育发展互联网金融全牌照控股集团,鼓励金融企业探索互联网新型运营模式。
福建互联网+实施方案:培育百家互金平台《实施方案》中针对“互联网+”普惠金融的主要任务包括:发展互联网金融新业态。搭建安全、高效的在线支付平台,支持金融机构和互联网企业依法合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快发展互联网金融业务。推进互联网金融云服务平台建设。推动电子商务机构自建和完善线上金融服务体系,拓展电子商务供应链业务。鼓励互联网企业依法发起设立或参股金融机构,拓展互联网金融服务。
2月25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实施方案》提出,要全面提升互联网金融服务能力和普惠水平,鼓励互联网与银行、证券、保险、基金、租赁的融合和创新。到2018年,培育福建省互联网金融服务机构或平台100家以上,互联网金融年营业收入超300亿元。
温馨提醒:随时光飞逝,岁月变迁,文章观点,准确性、可靠性、难免有所变动,因此文章观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