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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医改:医疗机构强筋健骨 基层百姓喜得实惠

此外,福建省大力推行预约诊疗服务、优质护理服务等惠民便民措施,如厦门市各大公立医院专家、专科门诊的预约量已全部达到50%以上。同时,福建省积极优化公立医院内部运行机制,在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开展控制医药费用增长工作,并将控费工作的具体要求和措施作为医院评价评审标准的重要指标列入各设区市政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福建省自2005年开始执行控费政策,6年来门诊次均费用年均增幅2.6%,人均住院费用年均增幅3.56%,而2001~2004年这两项指标分别为8.3%和11.5%。

以“数字福建”为契机,福建加大卫生信息化建设步伐,取得了显著成效。依托政务外网建成全省卫生信息专网及居民健康信息系统,省、市级居民健康信息平台基本建成,省属10所医疗机构实现了电子病历、医疗服务等信息共享。建成全省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视频系统,覆盖全省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建成全省远程医疗系统,覆盖全省县级医院。医疗救治信息系统进展顺利。

福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卫生惠民项目建设,2011年从省级增收财力中安排11.55亿元用于重点加强儿科、重症医学、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康复等薄弱领域的服务能力建设。全年新增医疗机构床位10840张。同时,积极落实鼓励社会资本办医的政策措施,促进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厦门长庚医院等社会资本办医的示范引领效应正在显现。目前,福建省涌现了一批上规模、上水平的非公立医院,全省在建15所民营医院,预计新增总床位4819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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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在社会资本办医、信息化建设、医疗费用控制等方面积极探索,也走在全国前列。

公立医院改革和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取得突破

为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2011年福建省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由15元提高至25元,服务项目增至10类41项,全省居民健康档案电子建档率55.45%。积极探索推广医院-社区一体化的慢性病防治管理模式,积极实施城乡已婚低保妇女病免费检查,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农村卫生改厕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平均完成率达104.6%。

为加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2009~2011年福建省共实施96个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建设,其中市、县精神卫生服务专业机构15个,县级卫生监督机构57个(同步配备急救车和车载设备),农村急救中心24个,项目总建筑面积322613平方米,总投资76520万元。目前上述项目均按计划有序推进。

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和受惠面明显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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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人才队伍建设是“固本之源”,福建省采取了一系列创新性措施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基层人才薄弱问题。一是加大全科医生培养力度。实施《福建省2010~2012年全科医师能力提升计划》,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已拥有全科医师4400名,平均每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拥有4名。二是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四个一批”人才工作计划。即:特岗计划一批,委托培养一批,招聘一批执业医师,返聘一批退休医生,实行特殊政策,充实乡镇卫生院,效果初步显现。三是实施学费代偿制。从2004年开始,福建省对到214个贫困地区乡镇卫生院连续工作5年的医学院校临床医学专业大学本科毕业生,由省级财政给予0.5或0.7万元/人/年的补助。2010年,学费代偿制范围进一步扩大到全省47个县(市、区)城区所在地以外的乙类和丙类乡镇卫生院。四是实施“千名医师帮扶乡镇卫生院”项目。在推行过程中,各地积极创新,积累了不少经验。如福州市鼓楼区五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去年启动了城市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家庭三级康复体系试点建设。五是加大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力度。自2005年起,福建省委、省政府开始实施万名乡村医生培训项目,每年安排1000万元用于在岗乡村医生集中理论学习或临床技能培训。并提出到2012年底,每个村卫生所至少拥有1名经过规范培训、具备一定专业素质的乡村医生,基本医疗服务能力有所提高。到2015年底,力争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比例提高到20%。建立乡村医生养老保险政策,并增加对乡村医生的补助,以设区市为单位,乡村医生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补助经费按照服务人口从预留30~40%(即人均7.5~10元)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中给予补助。

三年来,福建各级政府不断增加投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改善基层就医条件,加强卫技人员培训、健全政府补偿机制。2009~2011年共投入66亿元,其中支持73所县医院、600所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6000所村卫生室建设,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逐步健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街道覆盖率达100%。

基层医疗机构“强筋健骨”

为进一步推动国家基本药物的实施,福建省大力推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初步建立运行新机制。一是推进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全面完成定编定岗工作,重新核定乡镇卫生院编制38190名,较改革前增加6494名;核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编制7470名。基本完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完成竞聘上岗、全员聘用工作。二是实施新的绩效考核办法。福建省全面落实绩效工资制度,在绩效工资以外,省级财政每年增加支出1亿元,对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按照人均每年36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厦门市积极保障和提高基层医务人员收入水平,使其工资平均水平达到公务员的95%,医务人员平均每月增加收入约1000元;泉州、龙岩、莆田等设区市以及沙县、大田、长汀、上杭、福鼎、福安等相当一批县(市、区)结合实际,将医疗收入或者业务收入结余部分提取一定比例用于奖励骨干人员。2011年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达2911.71万人次,比上年增长4%,其中门急诊人次2166.28万人次,增长7.76%;出院人数94.46万人,增长2.31%。三是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加大财政补助力度,2011年福建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总收入44.79亿元,比上年增长26.15%,其中:财政补助收入20.26亿元,增长46.8%,占总收入的45.23%。福建省于2011年8月出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一般诊疗费政策,各设区市确定了一般诊疗费收费标准,一般诊疗费每人次7~9元,其中个人支付1~1.5元,其他纳入各类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四是推行乡村一体化管理,并落实乡村医生的补助和扶持政策,提高乡村医生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补助水平。承担农村公共卫生任务的乡村医生政府津贴,补助标准提高到人均不低于4000元/年,2012年将使经考核并圆满完成公共卫生任务的乡村医生年均补助达到8000元左右。

2011年9月底,药品零差率销售改革扩大到福建省所有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改革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费用继续下降。根据抽查显示,2011年1~9月,每门诊人次收费水平50.34元,其中药品费30.07元,同比下降12.72%;出院者平均医药费用1116.27元,其中药品费732.89元,下降3.64%。厦门市还出台促进基本药物使用的优惠政策,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使用国家基本药物每人每年不超过500元部分的费用,由医保统筹基金全额报销。引导群众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缓解大医院看病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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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让老百姓得实惠

在扩面提标的基础上,福建加大了城乡医疗救助和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一是加大新农合重大疾病住院大额医疗费用补充补偿力度,对于年度内累计政策范围内费用自付部分超过2万元的,超出部分按照70%予以补偿,最高支付限额20万元。二是提高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筹集标准,实现城乡统筹,城乡医疗救助筹资标准从2010年起均提高至每人每年130元。三是扩大救助覆盖面,在原有基础上,新增了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重病患者和60岁以上老年人的救助对象。四是进一步开展重大疾病医疗救助。提高农村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医疗保障水平,实行定点救治、限额付费,白血病、心脏病的限额标准分别为8万元和2.5万元。2011年189名农村先心病患儿、8名白血病患儿得到定点救治、定额补偿。并建立了“福建省红十字城乡困难居民重特大疾病救助基金”。2011年重特大疾病救助基金共救助2680人、发放救助金5360万元。做好肇事肇祸重性精神病人医疗救助工作,对需强制治疗人员的医疗费用实行定点医院单病种5000元限额治疗,经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或新农合补偿后,由医疗救助基金补足至5000元。

福建全面启动城乡居民就诊“一卡通”,全省城镇职工、居民医保费用全部持医保卡即时结算,新农合实现省、市、县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报,减少群众“跑腿”、垫资。积极探索医保城乡统筹,厦门、邵武等20个统筹地区城乡居民实行统一的缴费标准和待遇标准。全省9个县(市、区)实现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制度融合,当地城乡居民统一参加新农合,实行统一的筹资标准、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补偿水平。邵武市积极探索城乡统筹后,实行医疗保障、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的管理模式。

2011年,福建海都报、海都网联合推出的“喜迎九次党代会,热评十大新跨越”评选活动,经过15万网友的投票,“医保全覆盖”顺利入选,从侧面反映了老百姓对福建医保制度建设的支持度和满意度。据悉,2011年福建省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率分别由2008年的85.29%、49.38%上升到2011年的95%,其中,关闭破产的有企业和城镇集体企业退休人员28.83万人以及困难企业职工10.33万人已全面纳入医疗保险;新农合参合率由2008年的91.60%上升到99.28%,基本实现全民医保。2011年福建省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的政府补助水平提高到每人每年200元,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分别达到75%、70%和70%左右。

全民医保深入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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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来,福建省坚持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的核心理念,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制定了各年度实施方案,并由省政府与各设区市政府签订医改责任状,实现按月、季跟踪落实;共出台70多个政策配套文件,有力推动了各项改革工作;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包保责任制,并开展专项督查;组织开展乡镇卫生院改革发展、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等医改重大问题专题调研;加强医改形势分析,医改实施方案中期评估获得国务院医改办的高度肯定;加强医改宣传,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福建省各级政府建立了政府投入长效机制,将医改资金纳入财政预算,三年共投入医改资金306亿元,有力、有序、有效推进了医改五项重点改革,取得了明显进展和阶段性成效。

自2009年新一轮医改启动实施三年来,福建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医改工作,把医改作为一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民生工程。省委书记孙春兰、省长苏树林多次对医改工作作出重要指示,省委常委、副省长陈桦多次召开医改会议,研究部署医改工作。省政府成立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苏树林省长亲自担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省发展改革委,统筹协调推进全省医改工作。各设区市也成立了医改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同志亲自抓,分管领导同志全力抓,形成了强有力的协调推进机制,扎实推进医改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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