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按照自治区政府2011年出台的《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80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管理办法的通知》,凡具有内蒙古自治区户籍,年龄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低收入和无固定工资收入的老年人,均可按本办法规定领取高龄津贴(领取离退休工资、社保退休工资和低保金的高龄老人暂不享受高龄津贴)。符合条件的高龄老人高龄津贴的标准为:80到99岁,每人每月100元;100岁(包含100岁)以上,每人每月300元。
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老龄办获悉,截至今年10月底,自治区财政厅已经下拨各盟市高龄津贴补助资金1.3625亿元,盟市旗县配套资金1.407亿元,为21.2万名符合条件的高龄老人发放高龄津贴补助金。
内蒙古自治区21.2万老人领到高龄津贴补助金
政府给高龄老人发放津贴补助金,更重要的意义还在于,倡导整个社会尊老、爱老、敬老,营造关爱老人的社会氛围。相信政府的这一关爱之举,能带动更多为人子女者尊老敬老,让老人颐养天年,享受生活的美好。
老龄化社会的到来,给以家庭式养老模式带来的问题日益凸现。第一代独生子女的父母如今已开始进入老年,两个子女要负担四个老人的养老,仅在经济方面就往往表现得无能为力。城市老人大都有退休金,而农村老人一般只能依靠子女供养,当养家与养老的矛盾并存时,冲突也不免存在。在这个时候,政府给符合条件的高龄老人发放高龄津贴,虽然钱不多,但对于经济并不宽裕的普通家庭来说,也是雪中送炭。同时,这笔高龄津贴补助也让老人们享受到了改革开放、经济发展的成果,过上幸福的生活。
保险,高龄老人津贴补助金发放改革开放30年的内蒙古,各项事业都取得了让人欣喜的成就,这些成就不仅仅体现在经济的快速发展,老百姓生活水平的提高,也体现在社会保障体系、老年福利事业的不断完善,敬老爱老的优良传统得到了传承和发扬。对符合条件的高龄老人发放高龄津贴补助金,无疑体现出自治区政府对民生的重视和关爱,彰显着社会的进步。
据《北方新报》报道,截至今年10月底,自治区财政厅已经下拨各盟市高龄津贴补助资金1.3625亿元,盟市旗县配套资金1.407亿元,全区有21.2万名80岁以上低收入老人享受了高龄津贴补助金。
发放高龄津贴补助金彰显社会进步
据悉,该乡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2011年出台的《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80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组织乡村两级干部认真核对确认应该发放人口,凡具有本乡户籍、年龄满80周岁的低收入和无固定工资收入的老年人,均登记造册上报旗主管部门,要求各村上报的包括一卡通账号在内的各种信息绝对准确,确保了全乡高龄老人高龄津贴补助金及时准确发放。
日前,记者从敖汉旗获悉,敖汉旗木头营子乡认真做好高龄老人高龄津贴补助金发放工作,截至到目前,全乡已有514名符合条件的高龄老人领到高龄津贴补助金。补助金额为每人每月100元,经一卡通账号一步到位。
高龄老人津贴补助金发放敖汉旗514名高龄老人领到津贴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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