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目前还有山东、广东、江西、江苏、湖北、贵州、陕西等七个省份的公务员,尚未全部取消公费医疗。
所谓“公费医疗”,是指国家通过医疗卫生部门,向国家工作人员提供免费医疗及预防服务的一项社保制度。1998年12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要求全国进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所有用人单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全部要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新华网援引北京市医改办主任韩晓芳介绍称,2009年北京在平谷区、西城区和海淀区试点公费医疗改革,2011年各区县公费医疗人员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医保,2012年1月1日起市级公费医疗人员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医保,实现了全市公费医疗向基本医保制度的转轨。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整合是2012年全市深化医改的重点任务之一,将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做好中央国家机关公费医疗人员纳入职工医保准备工作。
保险,公务员进医保 北京推进ing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副巡视员张大发1更于月14日在与北京市政协委员交流时透露,2013年,中央单位公务员将纳入医保。今年将开始做准备。
2012年初,北京市医改办负责人表示,2012市级公费医疗人员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将做好中央国家机关公费医疗人员纳入城镇职工医保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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