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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境外医疗保险要警惕“地下保单”

四是内地客户购买“地下保单”,一般都是通过业务员单线联系,不会与境外寿险公司直接接触,因此无法确定业务员销售的保单是否得到境外寿险公司承认。

三是即使投保人通过旅游到境外签了保单,也存在着境外理赔的风险,如发生索赔时,保户必须提供有关证据,如医疗证明和其它资料等,未必能符合香港保险公司的理赔要求;一旦发生索赔纠纷,可能遭遇境外诉讼,还要聘请国外律师,会付出高额成本和诸多不便,保人利益极易受到伤害;

二是如果保单签署地标明“香港”,而投保人不能出具在港或澳签单的证明,不仅保单无效,投保人还将被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购买境外医疗保险要警惕“地下保单”

一是内地法律对港澳保险公司无约束力,投保人得不到内地法律的保障;

中国保监会所发出的第38号通告指出,内地居民购买境外保单会引出法律问题:

制定贴近市场的条款,主要是指赔付和免赔条款。海外保险机构在免赔条款、海外保险机构在免赔条款方面,只规定少数几种情况属免赔,而内地保险公司设立了诸多限制;另外,内地寿险产品的平均预定利率比海外寿险产品要低得多。这些都让投保人感到投保历史收益低,即使投了保似乎也起不到什么保险作用。

首先要放宽保险资金投资渠道。目前我国保险资金投资主要限于储蓄和购买国库券等,同时保险公司规模实力较小,偿付能力差。海外保险公司一般通过对保险资金实施多元化经营,形成较强的偿付能力。

专家认为:内地的保险公司如果不作出面向市场的转变,将很难从根本上遏止保险资源的“外流”。

保险,购买境外医疗保险要警惕“地下保单”

遏止“外流”需苦练内功

另外,目前地下保单在价格和保障方面有明显的优势。香港一些保险机构的寿险营销员首期佣金高达100%,即第一年收的保费全部作为业务员的佣金收入,因此大多业务员愿意“牺牲”部分佣金收益,从收入中拿出部分钱对投保人提供多方面服务。

现在,许多在内地工作的外籍人士希望购买的保险保障能走遍全球,理赔时需用美元支付,尽管内地部分保险公司已获准经营外汇保险,但受制于保险资金运营渠道限制,内地保险公司并不热衷于该项业务,只能提供客户用人民币投保、结算的保险,这为地下保单留下市场空间。

广东资深业内人士坦言,一些香港保险机构在广东境内虽然是非法展业,但其保险产品的灵活和投资高回报等,是造成“地下保单”屡禁不止的主要原因。

同时,该负责人表示,尽管内地居民通过“自由行”到境外投保并不违反《保险法》,但购买境外保单,投保人有很大风险,一旦发生出险理赔纠纷,难以寻求法律保护。

购买境外医疗保险要警惕“地下保单”

对此,广州保监办有关负责人表示,境外保险公司的代理人到内地展业,属于非法行为。香港人在内地考取保险代理的资格证书后,只能为内地保险公司展业,代理内地公司的保险产品,不允许其为境外(香港)保险公司在内地拉业务。一旦查实,及时将违法售卖“地下保单”的香港代理人有关资料移交香港保监处。

地下保单属非法行为

CEPA正式签署,允许香港居民获取资格后在内地展业。业内人士担心,不排除个别香港居民在受聘于内地保险公司的同时,也推销境外保单。而香港“自由行”开放后,越来越多的内地居民有机会到香港,同时也成为一些香港保险公司的销售目标。

据悉,香港每年的保费收入为400多亿港元,其中约三分之一来自内地,达120亿港元。如果上述数字属实,则“地下保单”的规模已经占到了全国个人寿险收入的10%,可以说外币保费流出情况相当严重。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广东省分公司个险部保守估计,广东全省每年至少有上亿元人民币的保费“流”到境外保险公司。

与内地合法的保险公司相比,香港保险机构在内地抢单,选择的客户群主要集中于珠三角高收入的私人业主等富裕人群,所签多是年缴保费少则几万、多则几十万、上百万元的大额保单。

保险,购买境外医疗保险要警惕“地下保单”

香港保费1/3来自内地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走出去战略的加快实施,境外中资企业、机构与人员迅速增多,地域分布日趋广泛。而香港自由行的开放,越来越多的广东人有机会到香港旅游,这也为“地下保单”开了大门。业内人士表示,香港每年的保费收入约有1/3来自内地,“地下保险市场”红火已造成内地人寿保险资源严重外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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