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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职工养老保险新规定的内容

如按上述缴费基数缴费确有困难的,自2006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止,可以由其本人自愿申请在每个人缴费年度内,按全区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90%、80%、70%、60%4个档次任选一个档次确定缴费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从2011年1月1日起按全区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缴纳。

缴费基数选定申报后,在同一缴费年度内不能变更,并按其实际申报缴费基数的8%计算计入个人账户和计算缴费年限。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申报缴费基数不足全区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00%的差额部分,应在本人达到申领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年龄前一次性申报缴齐,同时按同期城镇居民银行储蓄一年定期利率,采用复式方式计收利息,并按规定计入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13、城镇个体劳动者缴费到多少岁才能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如何办理相关手续?

答:2002年12月31日前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城镇个体劳动者男满60岁、女年满50岁,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及以上的;2003年1月1日后新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城镇个体劳动者,男年满60岁、女年满55岁,缴费年限累计满15及以上的,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14、城镇个体劳动者缴费不满15年的,如何办理养老保险待遇手续?

答:对达到申领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年龄的,缴费年限满10年不满15年的参保人员,与企业职工一样,先由本人自愿并提出书面申请,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同意后,继续缴费满15年止,再按规定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不申请继续缴费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一次性支付其个人账户储存额和一次性养老保险补贴,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15、参保缴费满了15年,是不是就可以不继续缴费了?

答:按现行政策规定,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是一个基准数,是参保人员退休后能否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一个界定年限,即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退休时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一次性支付个人账户储存额,并支付一次性养老保险补贴,终止养老保险关系。如果尚未到达退休年龄的人员缴费满15年就停止缴费,将来到达退休年龄时只能按停止缴费当年全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来确定相关退休待遇,而不是按照退休时上年全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收入水平来确定;另外,缴费年限越长,缴费基数越高,退休时就能多得养老金。所以不能说缴足15年就可以不缴了,应继续缴费至退休年龄,才是明智的选择。

答:从2006年1月1日起,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以全区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20%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中8%计入个人账户。

12、城镇个休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比例是多少?缴费办法是怎样?

以下人员持上述证件到市社会保险经办大厅办理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登记、缴费手续。

(3)档案托管人员:持档案托管凭证、户口本、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寸免冠正照一张。

(2)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持户口本、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寸免冠正照一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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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员、帮工(从业人员):持个体工商营业执照、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寸免冠正照一张。

11、城镇个体劳动者如何办理参保手续?

答:城镇个体劳动者包括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即:①领取了营业执照,并在本市城镇采取个人经营、合伙经营、家庭经营等形式依法从事营利活动的城镇和非城镇户口(经营场所必须在城镇)的个体工商户业主及其雇员、帮工(也称从业人员)。②具有城镇户口,无论户籍是否属我市管辖,只要在我市工作和生活的自由职业者和采取各种灵活方式就业的人员;③档案托管人员。

10、城镇个体劳动者包括哪方面的人员?

自2006年1月1日起,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做实个人账户,是这次养老保险的人员缴费年限越长、缴费基数越高,退休时养老金就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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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纳分单位缴费和人个缴费两部分,单位缴费全部用于社会统筹,确保当期的基本养老金发放;个人缴费费形成个人账户基金,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部分的本息全部归个人所有,个人账户用于参保人员退休后支付个人账户养老金,直至用完为止,如果退休人员死亡后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部分尚未领完的,余额支付给法定继承人或受益人。

9、什么是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本人养老有何利好?

答:参保职工办理退休手续后,由社保经办机构根据其退休时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及其历年的缴费基数、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来核发退休基本养老金。退休时凡单位和个人缴费累计满15年及以上的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8、参保职工退休后根据什么核发退休待遇?参保人员到达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0年以上不满15年的,如何办理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手续?

答:国务院国发[1978]104号文规定,职工法定退休年龄为:男年满60岁,女干部年满55岁,女工人年满50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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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用人单位和职工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按规定缴费后,退休年龄如何确定?

答: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实行一年一定,按月缴费。职工个人缴费按其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工资基数。单位缴费基数为全部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其申报的缴费基数不足上年全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上年全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缴费;超过上年全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上年全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为基数缴费。

6、如何确定用人单位参保缴费基数?

答:用人单位按职工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20%的比例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个人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8%的比例缴纳,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5、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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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①用人单位首先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用人单位持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执照证件,到社会经办机构申领社会保险登记表,并根据登记表的内容逐项填写后送社保经办机构,同时附上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社保经办机构对登记表进行逐项审核合格后,予以批准登记,并发给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证。②填报社会保险缴费申报表。用人单位到社保经办机构申领缴费申报表,并按照申报表内容如实逐项填写,同时报送单位上年度《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和财务报表等资料,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确定后录入微机办理缴费。

4、用人单位如何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手续?

答:城镇各类企业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以及城镇各类单位使用的农民工都要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3、什么人可以参加企业职工基本保险?

答:主要依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的通知》(桂政发[1997]10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桂政发[2006]54号)若干相关条款也都对这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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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必须依法参加养老保险,有哪些具体做的法律法规依据?

答: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履行参加养老保险,缴纳养老保险费法定义务,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等情况下能从社会上获得物质帮助和补偿,以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1、什么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令人瞩目和期待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桂政发[2006]54号)(以下简称《决定》)于2006年12月18日正式出台。该《决定》的出台,进一步改革、配套和完善了一系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政策,解决了现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个人账户没有做实、计发办法不尽合理、覆盖范围不够广泛等突出问题。现根据《决定》作出的规定作以下政策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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