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在门诊的特殊检查和治疗(即“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如CT、磁共振、体外碎石等)可以报销80%,此项年度累计补助限额每人为3000元。公务员个人账户在实行补助后人均每个月达到200元——320元左右。
住院:公务员住院补助后个人负担的平均费用标准,在职人员为11.5%左右,退休人员为7%左右。门诊特定项目治疗血液透析,肿瘤门诊化疗、放疗、肾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及糖尿病门诊治疗,在职人员个人负担为6%;退休人员个人负担为2.8%。这一点,相比较原来的公费医疗而言,个人负担有了明显的减轻。
公务员医保改革后主要享受待遇
门诊:可以80%报销。但为了防止医疗浪费,确保医疗补助金收支平衡,分别对公务员在三个等级医院门诊治疗设定了从20元至40元门诊补助起付标准和200元的最高限额标准;零售购药报销60%,最高不超过120元的限额标准。
据悉,这些政策出台后,将要达到以下目标,即今年年内确保广州市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率达到60%,其中,“4050”人员再就业率达到50%以上,而且,城镇登记失业率也将控制在4%以内。
记者还从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还准备在今年落实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和评估考核办法。具体措施有,加大对困难群众再就业的支持力度,扩大从事公益性社区服务岗位的资助范围,降低长期失业者在失业人员中所占的比例。实施消除“零就业”家庭计划,确保每个困难家庭中有就业愿望的劳动力起码有一个人就业。
此外,经测算,改革后的广州市公务员医疗保险金(包括基本医疗保险、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金和医疗补助费)缴费总额将达到公务员工资(含退休人员退休费)总额的15%,其中财政缴交13%,每年筹集资金达3.92亿元;个人缴交2%,每年筹集资金达4560万元。
一直备受关注的广州市公务员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最近有了新进展,据了解,改革后的公务员医疗保险新制度主要有两个层次:一是基本医疗保险;二是在此基础上,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待遇。至于参加公务员基本医疗保险和享受医疗补助的范围则包括:省、市、区三级机关事业单位中实行或者依照和参照实行公务员管理的在职和退休人员,均可以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而其他原享受公费医疗的事业单位在职、退休人员,由同级组织、人事、编制和劳动保障部门共同审核,也可参照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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