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案例教学是以学生为中心的启发式教学模式,有着深厚的理论基础。保险学课程具有理论性和实践性双重特征,引入案例教学有利于引导学生自主学习,提高学生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在组织实施过程中,教师要根据教学内容精选合适的案例,做好课前准备,全面把握好案例教学的课堂环节。 关键词:保险学;案例教学;保险案例 一、问题的提出 保险学是以保险经济关系为研究对象,从经济、法律两个方面揭示其本质及其运行和管理的内在规律性, 阐述保险产品特征及其经营管理实务知识的一门学科。保险学课程教学除了具有明显的理论性,还具有强烈的实用性、实践性和时代性。在教学中要力求实现保险理论与保险实践、保险国际惯例与中国实际、保险创新与保险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高度结合。而传统的讲授式教学模式难以适应保险课程教学目标的要求,因此,要创新教学方法,在保险学课堂中引入案例教学,积极采用启发式教学模式,努力构建一个以学生为中心, 以培养学生扎实的理论基础及独立分析能力为目标的教学环境。 二、案例教学的理论依据 案例教学(case teaching)起源于20 世纪初的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其产生于科学的理论基础之上。 (一)建构主义学习理论 构建主义源于认知心理学, 最早由瑞士心理学家皮亚杰(J.PLAGET)提出。建构主义者认为学习过程不是学习者被动地接受知识,而是积极地建构知识的过程,学习不单是由外向内的转移和传递, 更是学习者主动地建构自己的知识经验的过程,即学习结果不是学生接受了知识,而是学生个体知识经验得到了改组。为此,倡导教学需要重视情境、协作、会话与意义建构等因素。其中,情境是基础,协作是关键,会话是纽结,意义建构是目的。在案例教学的实施过程中,案例本身就是情境。在案例的情境中,存在着矛盾与冲突,而冲突与矛盾的解决要经过讨论、会话。在会话过程中,同时发生着协商与反思,往往需要通过人际交流与合作,达成共识。藉此,学生通过对案例的分析、讨论以及对相关专题的调查、研究,学生个体知识和经验在与实际问题相互结合、相互碰撞的过程中得到了改组,知识进行了重新的建构。 (二)信息加工理论 信息加工理论认为, 个体的知识分为陈述性知识和程序性知识两种。程序性知识以产生式系统表征。产生式系统中涉及了某些内部目的、内部认识过程和内部知识,要求有目标驱动、集中注意、激活记忆和思维,调动原有的有关知识结构。产生式系统由多个产生式组成, 处理复杂的问题需要产生式系统完成。这些产生式系统经过练习后储存在人脑中,保存为解决问题的技能。陈述性知识最初以命题网络的形式组成,在多种练习下,再转化为以产生式的方式表征,最后形成产生式系统。案例教学能够突出形成学生的程序性知识和产生式系统。为了解决案例内隐或外显的问题, 学生必然独自地搜索、查找、阅读、理解和分析资料,获取信息,提炼观点。整个过程无形中助长了自学习惯的形成和自学能力、心理承受能力、交往技能和解决问题能力的提高。案例教学是帮助学生将陈述性知识与程序性知识转化为产生式系统的有效方法。 (三)迁移理论 莱文的迁移假设理论认为, 当一个人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会提出和检验一系列的假设,形成一套解决问题的思考顺序和假设范围。这种通过假设形成的思考顺序和假设范围会影响以后类似问题的解决,迁移到以后的问题解决活动中去。在案例教学中, 教师发放案例材料后, 一般都附有相关的问题。学生则以“当事人”的身份去处理案例中所面临的问题,寻求解答。学生通过阅读案例材料,查找、搜集与案例有关的信息,提炼自己的观点,与小组其他成员进行讨论,这一过程同时也就是运用所学原理、概念、方法等理论知识,形成对案例中问题的解决办法的假设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学生将理论知识与现实的实际问题有效结合起来而形成学生自己的经验与理解。
[1]23
温馨提醒:随时光飞逝,岁月变迁,文章观点,准确性、可靠性、难免有所变动,因此文章观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