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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绿舟定期寿险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约定的等待期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被保险人已经交付的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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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在本合同约定的等待期(按照本公司相关规定续保的,续保的保险期间不受等待期的限制)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本合同终止。其中,等待期在保险单上载明。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依下列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险种详细:

一年

保险期限:

国寿绿舟定期寿险

28天——65周

投保年龄:

定期寿险

险种类别:

中国人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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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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