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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长久呵护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

在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或在合同生效九十日(按合同约定续保的,不受九十日的限制)后因疾病在二级以上(含二级) 医院或本公司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住院诊疗,对被保险人自住院之日起九十日内所发生并实际支出的,符合当地公费医疗,社会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本公司在扣除当地公费医疗、社会医疗保险和其他途径已经补偿或给付的部分以及合同约定的免赔额后,对其余额按合同约定给付比例给付住院医疗保险金。住院医疗保险金的免赔额及给付比例,分别按照被保险人是否参加当地公费医疗,社会医疗保险的情况在保险单上载明。在每一保单年度内,本公司累计给付的医疗保险金以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为限。当被保险人住院治疗跨二个保单年度时,本公司以被保险人开始住院日所在保单年度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为限给付医疗保险金。

保险责任

了解详情

合同的保险费由投保人在投保或续保时一次交清,也可以按合同约定的分期交付方式交付。

国寿长久呵护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

交费方式

合同的保险期间为一年,经本公司同意,按照合同的约定的方式最长可续保至被保险人年满70周岁的第一个年生效对应日。

保险期间

出生二十八日以上、六十五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

投保范围

保险,国寿长久呵护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

购买提示

对是否拥有社保及公费医疗在费率上进行区分,更实惠、更合理。

区分费率:

最长可续保至70周岁。

长久关爱:

国寿长久呵护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

已参加公费医疗、社会医疗保险的客户,可对公费、社保报销后的剩余部分费用按一定比例给予补偿,让您的保障更加全面。

社保补充:

未参加公费医疗、社会医疗保险的客户,可享受高额住院费用补偿,减轻家庭负担。

住院报销:

产品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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