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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美福人生重大疾病保险计划

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日起持续有效90日后或自复效日起,经诊断确定初次罹患重大疾病时,本公司给付2倍附加合同保险金额,主合同和附加合同同时终止。

重大疾病保险金:

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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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险人生存至80周岁合同生效对应日,本公司给付2倍主合同保险金额,主合同和附加合同同时

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日之起,每届满两周年之合同生效对应日仍生存者,本公司给付主合同保险金额的5%。

生存保险金:

险金额,主合同和附加合同同时终止。

国泰美福人生重大疾病保险计划

被保险人于18周岁合同生效对应日当日以及以后身故或导致第一级残疾的,本公司给付2倍主合同保

被保险人于18周岁合同生效对应日之前身故或导致第一级残疾的,本公司退还本计划已交年交化保费,主合同和附加合同同时终止;

身故或第一级残疾保险金:

保险责任

保本返还+重疾,有病保病,无病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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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保单在手,疾病养老无忧

红利可选择现金给付、抵交保费或累积生息

每年分配红利,坐享经营成果

身故2倍保额,80岁满期给付2倍保额

双倍身故保障,双倍满期给付

国泰美福人生重大疾病保险计划

每届满2年可以获得一笔生存金

两年一返还,还本速度快

32个重疾项目,2倍保额的重疾保险金

涵盖重疾种类广,2倍保障金额高

产品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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