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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众筹第一案给我们的风险启示

最后是法律风险。比如诺米多所质疑的合伙人数量超过50人的问题,在股权众筹行业中,离法律红线或许仅半步之遥。大成律师事务所肖飒表示,股权众筹平台同P2P一样,也应注意非法集资类风险。其中应特别注意的包括,资金流与信息流的分离,避免形式上和实质上平台吸收不特定多数人的钱款。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人数标准是30人(个人吸存)和150人(企业吸存),金额限制是20万(个人吸存)和100万(企业吸存),超越限额达到一定条件即可入刑。

其次是平台风险。股权众筹平台虽说只是充当了信息中介的角色,理应不承担责任和风险,但实际上,在上述案件中,人人投连保证项目信息披露的准确性也无法做到。在项目完成融资之后,人人投才发现,项目方当时的信息披露有许多失实之处,那人人投在线的数十个项目,又如何保证其信息的真实性呢?

首先是项目风险。创业企业失败的概率相对较大,或许初始的想法比较吸引人,但到了后期,比如产品开发失败、销路不好、被抄袭,甚至创业团队内部矛盾等,都会导致本就脆弱的创业公司土崩瓦解。又或许,项目存活了下来,但股权众筹融资获取回报的时间非常长,往往需要5年以上。如此之长的时间里,不管是企业的创新风险和投资人的流动性风险,将会受到很大的挑战。

众筹,股权众筹第一案给我们的风险启示

从事情本身来看,双方各执一词。但就行业来看,股权众筹行业爆发的一系列负面事件,不由得让人捏一把汗。

事情的经过简单来说就是,诺米多在人人投平台上完成了88万元的众筹后,人人投以无法提供房屋产权证明,存在产权归属风险,以及房屋租赁合同的租金与实际调查的周边租金出入较大等为由,拒绝放款。但另一方面,诺米多指出,按照法律规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人数不能超过50人,但案中合伙人达到了87人,人人投的融资行为违法。

近日,北京海淀法院受理首例股权众筹案件:北京诺米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米多)委托股权众筹平台“人人投”在网络上融资88万元,用于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后双方产生纠纷,诺米多起诉至法院,请求确认委托协议解除;“人人投”返还17.6万元及相应利息,并赔偿损失。

股权众筹是指,公司出让一定比例的股份,发售给普通投资者。投资者通过出资入股公司,获得未来收益。目前大多基于互联网渠道。

相比网络借贷(P2P)行业,股权众筹行业发展相对较慢,“名声”也相对较好。但最近的“股权众筹第一案”,向我们敲响了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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