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一提的是,在众筹的模式中,投融双方的地位相对平等,创业者可以根据自身对资金的需求程度适当出让股权,比例一般在5%-50%之间。众筹模式下的创业公司通常采用较为松散的股权结构,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强势股东的不当影响。除了股权出让主动性方面的差别外,股权众筹的权力影响还表现在创业者对股权拥有更大议价权。由于省略了传统IPO发行的路演、问价、确定发行区间等繁杂流程,创业者基于自身发展状况和对市场的考量来自行决定公开募资的金额,价格仅受市场规律的约束。
京东表示,近日才上线的东家,结合了股权众筹的一些经验教训,不仅采用了“领投+跟投”的模式,还规定跟投人具有双重知情权,可以通过东家要求融资人进行信息披露,也可以通过东家要求领投人对投后管理信息进行披露。同时,东家也会对项目进行监督,这样就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监督和对项目融资后不了解的问题。
但是,京东也表示,即使最成功的领投人,所投资的企业也常常会失败,建议投资者合理分散投资,不要把鸡蛋放在同一个篮子里。股权众筹的风险本身非常大,而且需要巨大的耐心,据数据显示,在美国获得风险投资的创业企业在5年内的失败率平均达到60%-80%,而投资一家创业企业平均需要5年多才能退出,从而最终获得收益。所以,京东建议年收入不低于30万的公司高管、就职于金融机构的专业人士、金融资产在100万以上的高净值人士和专业的投资人较为适合进行股权众筹的投资。
据了解,京东股权众筹为了避免股权众筹的一些弊端,采用了“领投+跟投”的模式,即领投人为有一定投资经验或熟悉被投项目行业的投资人,可以为创业团队带来更多的行业资源,而其他投资人则进行跟投。这种模式在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的同时,也依法合规地帮助更多的人分享风险投资的收益,保障了投资人的权益。
股权众筹项目融资成功仅仅只是个开始,后期最大的问题就是财务的透明化管理,投资人对融资不放心。融资后谁来监管,股东对公司的近况和发展是否可以得到了解。其次,股权众筹的投入周期非常长,在国内大约需要几年的时间,而且流动性差,中途退出很难实现,私募股权的退出交易在众筹一年之内是不被允许的,而且交易仅限于和跟投人之间。此外,由于监管层设定了不得承诺现金回报这一“红线”,投资者信用危机无法得到有效弥补,对众筹项目的资金安全性通常都会存在疑问,而有些项目的融资方也确实存在滥用资金的情况,这些直接导致了作为资金供给方的公众对众筹行业的认知度偏低,抑制了行业发展。
众筹,股权众筹融资后的资金谁来监管?近日,北京法院受理了首起众筹案件,这也是该院受理的首起股权众筹案件。原告北京诺米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诉称,其于2015年1月与运营“人人投”股权众筹平台的北京飞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协议,委托对方在网络上融资88万元(其中包含诺米多公司自身投资17.6万元),用于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开办“排骨诺米多健康快时尚餐厅”。之后,诺米多公司向飞度公司支付了17.6万元,并完成了项目选址、房屋租赁等,计划如期开业。飞度公司则通过“人人投”平台融资,最终86位投资者认购了总额为70.4万元股权融资。但在装修期间,飞度公司提出诺米多公司承租房屋存在违建、无房产证以及租金过高等问题,并在股东QQ群中发布质疑信息,最终导致合作破裂。事后诺米多公司知悉,合伙企业合伙人人数不能超过50人,但案中合伙人有87人,飞度公司融资行为违法,最终双方合作破裂。由于彼此均认为对方违约,应支付相应违约金。故此诺米多公司诉至海淀法院,请求飞度公司返还17.6万元及相应利息,并赔偿5万元。
不可否认,股权众筹是目前互联网金融领域最具创新和争议的一种融资模式。近年来,通过网络股权众筹项目也日趋火热,但是作为一种新型的融资方式,融资后却饱受争议。融资后的资金谁来监管、如何监管、融资后如何管理运营、如何保证融投双方权益、项目是否合法等等问题,越来越受到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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