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每年将联合有关部门对各承保机构的服务情况进行测评,并根据测评结果对承保公司服务差、投诉多的服务区域进行必要的调整。
其中,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校方责任保险承保服务区域为海口、文昌、琼海、乐东、陵水、临高、屯昌、白沙、保亭、定安;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校方责任保险服务区域为儋州、叁亚、东方、万宁、澄迈、昌江、琼中、五指山、洋浦。
海南省学生意外保险赔偿金额高达40万元海南省2012-2013学年度,2013-2014学年度,2014-2015学年度校方责任保险的承保机构于今年8月29日在省政务中心公开招标,中标的承保机构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和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对承保机构服务进行测评
此外,还应进一步加强学校风险防范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的塬则,切实做好学校风险防范工作,定期对学校教育教学设备、设施、场所进行排查、对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和管理的各个环节进行风险评估,排查事故隐患。继续以“中小学安全教育日”等活动为契机,更加广泛开展形势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知识教育和法制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师生安全意识、法制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根据开展校方责任保险的工作要求,事故发生后学校应採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实施救助,保护好现场,向承保机构电话报案,承保机构接到报案后要第一时间赴现场查勘,并按照《海南省校方责任保险案件处理流程》的规定进行赔付,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配合承保机构,共同做好理赔服务工作。
保险责任包括因校方责任导致学生的人身伤害或死亡,依法应由校方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赔偿范围按照保险公司报经保险监管部门备案的校方责任保险条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确定。
保险,海南省学生意外保险赔偿金额高达40万元发生事故校方应及时向承保方报案
国家举办的全日制普通中小学校(含特殊教育学校)投保校方责任保险所需费用,由各市县财政部门支付;国家举办的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投保校方责任保险所需费用,从学校公用经费或按规定收取的学杂费中支付;民办学校保费自筹解决。缴纳方式为国家举办的全日制普通中小学校(含特殊教育学校)投保校方责任保险所需保费,由各市县财政部门统一拨付承保机构,其他单位的保费由承保机构向投保单位收取。
校方责任保险保费标准为每生每年人民币5元,每生每年意外保险赔偿金额最高限额人民币40万元;每生每年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人民币2200元;每生每年财产损失免赔额人民币300元;每所学校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人民币500万元。
凡是由国家和社会力量举办的全日制普通中小学(含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均应按应保尽保的塬则投保校方责任保险。高等学校、幼儿园参照实行。保险期限按学年度投保,期限为一年,即每年的9月1日零时至次年的8月31日24时止。
每生每年意外保险赔偿金额最高限额40万元
海南省学生意外保险赔偿金额高达40万元近年来,校园学生意外伤害事故时有发生,不仅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也给学校带来各类法律纠纷。商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经过公开招标,海南省2012-2013学年度,2013-2014学年度,2014-2015学年度校方责任保险,中标的承保机构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和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为确保校方责任保险的服务质量,切实维护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省教育厅勤工办设立了专门的投诉电话(0898-66514160),接受师生和社会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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