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参保人员异地转院、异地急诊抢救住院,转院期间医疗费用先由个人支付。出院后一个月内,携带转院审批表(病人或家属提供)、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发票单据、出院小结、医保卡到合肥市医保经办机构结算。在医保支付范围内,600元以下的费用由个人承担,超过600元以上的部分,基金承担40%,属于一类低保、重度残疾参保人员,基金承担50%,报销比例分别比去年提高了10%和20%。
参保人员在异地突发疾病,确需住院治疗的,应当在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住院,须在入院后3个工作日内与合肥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联系(联系电话:0551-2637796),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不按规定办理手续的,费用自理。
异地住院报销比例提高
保险,合肥异地医保报销比例调高去年年底,合肥市居民医保扩面时规定,18周岁以下少年儿童和在校学生缴费30元,但每人一年补助门诊费用20元,这20元直接放在医保卡内,参保者可在社区医院看门诊使用。近日,合肥市劳动保障局有关人员告诉记者,这20元的补助费用不一定要当年使用完,可以累计滚存使用。
目前省城有60家定点医院,参保居民可以任意选择就诊。城镇居民参保人员因病需要住院治疗时,须持本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卡(以下简称医保卡)到住院处办理登记手续,否则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自费处理。同时,在非定点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也不予报销。
20元门诊补助可滚存
根据规定,参保居民一旦遗失医保卡,可立即拨打挂失电话进行挂失(电话0551-2619582)。挂失后两个工作日内,携带个人身份证或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代办人须持代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和补卡工本费18元/张,到合肥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公室一室(地址:合肥大厦四楼,电话:2637725)办理补卡手续。
合肥市劳动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说,城镇居民今年首次新参保的,须带上《户口本》和1寸彩色照片一张,去年已经参加了居民医保的只需要带上居民医保卡续费即可。但该负责人提醒,去年已经参保的一类低保人员或二级以上重症残疾人员再参保时还需提供《低保证》或《残疾人证》等相关证明材料,以便于工作人员重新核定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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