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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康天安安颐宝重大疾病保险

养老金若被保险人生存至65周岁,公司按主合同的基本保额的10%给付养老金,以后每年按复利递增2.5%,共给付十次,保险责任终止。重大疾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在65周岁前患本保险所列30种重大疾病,公司按附加合同的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若被保险人在65周岁后患本保险所列30种重大疾病,公司将尚未给付的养老金作为重大疾病保险金一次性给付,保险责任终止。身故或全残保障若被保险人在开始领取第一次养老金前身故或全残,公司按主合同的基本保额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若被保险人在养老金领取期内身故或全残,公司将尚未给付的养老金作为身故或全残保险金一次性给付,保险责任终止。

保险责任

大病给付,雪中送炭\n30种大病给付,减轻家庭负担,提供无微不至的关怀。\n养老年金,年年递增\n养老金在10年内年年递增,有效抵御通货膨胀,让您安享晚年的温馨与幸福。\n身故保障,后顾无忧\n若被保险人身故,公司将提供身故保险金,弥补家人心灵创伤。\n全残保障,全面关爱\n若被保险人全残,公司将提供全残保险金,帮助家庭走出困难。\n交费期限,自由选择\n您可根据您的需求自由选择趸交、10年、15年、20年、交至55岁\/60岁\/65岁等多种交费形式。

产品特色

恒康天安安颐宝重大疾病保险

趸交、10年、15年、20年、交至55岁/60岁/65岁等多种交费形式。

缴费方式

恒康天安人寿

保险公司

养老保险

保险,恒康天安安颐宝重大疾病保险

保险类别

恒康天安安颐宝(B)重大疾病/退休养老保障保险

产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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