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岭创投的7000万元坏账能收回么
—从法律视角解读
红岭创投自从去年爆出一亿元坏账之后,今年的2月6日,又爆出安微4号7000万标坏账,安徽4号标融资方是安徽森海园林景观集团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海园林),担保方为安微文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达集团)及实际控制人。
红岭官网安徽4号标介绍:还款来源有保障!
红岭安徽4号标一共通过15个项目进行募资,发标时间为红岭创投大单业务开展后不久的6月12-18日期间,共涉及金额7000万元,其中,1000万为5个月,1000万为11个月,还有5000万为18个月,上述15个项目给到投资者的历史年化收益率均为15.6%,其中除了首个1000万元的5个月期限已经本息全部兑付完毕。其余项目仍在还款中。
根据红岭安徽4号标介绍,融资方成立于2001年,具备各种规模和类型园林绿化、古建项目的设计、施工、养护能力,获得多项资质和荣誉,借款用途为用于采购苗木、石材和施工垫资。在还款来源上,项目中表示2014年已签订工程合同超过8亿元,2014年和2015年有稳定的货款回笼,第一还款来源有保障。担保方资金的流动性较为充沛,第二还款来源有保障。
网友爆料:融资方资不抵债,实际融资方为担保方,存在互为担保,融资方官司缠身
网友的发帖指出,红岭安徽4号标的融资方疑为安徽文达集团及法人代表谢春贵通过其本人和名下子公司的名义,谢春贵几年前就已开始拆东墙补西墙,2014年4月以后,所有的利息及本金都不给了。目前,文达学院已经没有资金运转,集团员工工资几个月没有发,并称安徽文达集团已经有多个官司在身了。而随后,有网友继续“补刀”爆料,森海园林前董事长是谢春国,是安徽文达集团及法人代表谢春贵的兄弟,两家公司有互相担保的嫌疑。根据全国法院被执行人名单查询,谢春贵和安徽森海园林景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一共被法院执行了3次判决,全是帮文达学院的借款进行担保,文达学院未能及时偿还欠款,谢春贵和安徽森海园林景观一起被法院判决承担连带清偿,而且目前状态是还没有履行清偿责任。
红岭创投董事长周世平回应:那都不是事儿,这次创伤不大
面对网友爆料,红岭创投很快有了回应。2月7日凌晨,红岭创投董事长周世平的论坛账号率先发出了一则“天塌不了,森海园林的情况早就在掌握中”的帖子,证实安徽4号借款方确实是森海园林。昨日下午,周世平在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表示,该项目目前已经进行了司立案。其透露该项目“有资产扺押及担保措施,没有终极风险。红岭创投资产保全部门已经及时介入处理,并有广西某上市公司洽谈收购,应该可以顺利化解风险,同时红岭也在法院进行起诉进行确权。”
随后当天,官网发布了更加详细的声明并承诺兜底。声明中,红岭创投表示,该起项目担保措施是森海园林100%股权质押,实际控制人、股东及文达电子提供无限连带担保,文达学院以学费收费权质押。据红岭创投方面介绍,目前红玲创投总部资产保全部和风险管理部已经与借款企业确认债权、协商还款计划,协助促进借款企业和担保方进行外部融资和达成相关合作。另一方面,向福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申请财产保全,并于2014年10月查封借款人、担保人名下房产合计37套,面积达到275192.7平方米。此案件将于2015年5月17日开庭。
而对于还没有到期的14个项目,本金约6000万元的项目,就如亿元坏账爆发后一样,红岭创投承诺“在贷款到期前未必能够顺利变现,但是我们仍将按期支付投资者本息”。周世平昨日接受采访时再三强调:“和广州纸业项目不一样,红岭安徽4号标债权清晰。”他表示,根据目前追偿的情况看,预计本金能基本上覆盖,在这起项目中,红岭创投的损失或仅是利息,而提前垫付本息主要是考虑到相关处理需要一定的事件。
笔者法律点评:本次坏账能收回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红岭创投4号标的担保措施有三项:森海园林100%的股权质押;实际控制人、股东及文达电子提供无限连带担保责任;文达学院以学费收费权质押。
森海园林已经资不抵债,因此,森海园林的100%股权价值为0,该股权质押已经完全失去了意义;实际控制人谢春贵债务缠身,所有的利息及本金都给不了,个人已经破产,失去了担保能力;整个文达集团已经欠银行共计20多亿贷款,已经资不抵债,陷入了破产边缘,故文达电子提供的无线连带担保责任也失去了意义。文达学院以学费收费权质押,该质押权并不被法律所认可,根据我国《物权法》以及《担保法》的规定,只有法律和行政法规所明确规定的权利标的才能设立权利质权,而学费质押显然没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明确规定,因而无法得到法律的保障,更何况学费收费质押权会导致学校无法正常运转,有损社会公益,从法理的角度分析也是得出无法设立的结论。目前在实践中操作的只是学生公寓收费权质押贷款,中国人民银行与国家教育部联合下发银发2002220号文规定:“商业银行要积极开展学生公寓收费权质押贷款业务,应于借款人签订书面质押合同,质押合同必须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和统一登记,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但是,该规定也只是部委颁发规范性文件,并不属于行政法规层次,效力层次太低,一旦发送诉讼,该文件的效力可能不会得到认可。有部位规章明确规定的学生公寓收费权质押都可能得不到承认,更何况没有任何文件规定的学费收费权质押?
红岭创投向福田法院提起诉讼,已经做了财产保全,查封了借款人、担保人名下房产合计37套,面积达到275192.7平方米。这一措施看起来不错,仔细一分析,其实是毫无用处,唯一的用处是自我安慰和增加投资人信心。首先,被查封的房产是否已经存在抵押登记,红岭并没有披露,如果存在抵押登记,那么该房产作为抵押物,应当拍卖后优先偿还抵押权人的债权,有剩余款项才能供其他债权人按比例分配。其次,该查封是不是轮候查封?因为森海园林、文达集团已经深陷债务危机,资不抵债,目前已经被其他债权人先行起诉了,其他债权人是否已经对该房产采取了查封措施,如果存在先前的查封措施,红岭的本次查封只能是轮候查封。如果其他债权人已经取得胜诉而且进入执行程序的话,其他债权人就可以以该房产拍卖而优先受偿,等红岭创投胜诉到执行程序后,估计该房产已经被瓜分完毕了。
森达园林、文达集团都陷入了破产边缘,如果银行债权人申请森达园林、文达集团破产,首先,抵押资产不能列入破产财产,应当先实现抵押权人的债权,有剩余部分才能列入破产财产。其次,破产资产的分配是有先后顺序的,《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按照目前情况,即使破产资产能够分配到第三顺序普通债权人层次,红岭的7000万比起银行几十亿的债权,比例非常少,其能够最终分配到的财产微乎其微。
总之,针对本次7000万坏账风波,周董表示很淡定,还天真的表示能够收回本金,不知道是本来天真还是装天真,亦或者是出于好心为安慰投资者以稳定军心,目前平台待收70亿元,大部分是大额房地产企业标,大部分期限都还没有到,周董对本次7000万坏账风波表示创伤不大,不是个事儿,但是投资人完全由理由质疑红岭创投的风控水平,其风控水平能否满足其发大额标的风控要求?要是再出现一两个大额坏账该怎么办?如果再出现2亿元的坏账,资金链断裂,净收益无法覆盖坏账,红岭创投这个庞然大物极有可能立马倒下!
笔者从法律角度进行分析,红岭创投本次7000万债权的3项担保措施全部失效,其采取的查封措施也只能是自欺欺人,能够收回债权的可能性几乎为零,即使能收回,也只能按照债权人比例收回微乎其微的一部分。红岭创投表示能够垫付本次7000万元坏账,短短数月,已经坏账1.7亿元了,未来再出现一两个亿的坏账?红岭创投还能垫付么?我不用多说,聪明的你,也是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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