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增加期交保险费
投保人在支付以前各期和当期应支付的期交保险费后,可以向本公司申请增加期交保险费的每期支付金额,增加后的金额不得高于6000元,且每个保单年度最多只能申请1次。
经本公司审核同意后,投保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交费日期和增加后的期交保险费金额,向本公司支付以后各期的期交保险费。
如果申请当时基本保险金额低于本公司规定的最低金额,本公司可按照产品条款中“2.4基本保险金额的变更”的约定将基本保险金额调整为该最低金额。
在增加期交保险费后的首个保单年度,投保人应支付的期交保险费中的该次增加部分归属于第1保单年度,在此之后的各保单年度应支付的期交保险费中的该次增加部分依次归属于第2及以后各保单年度。期交保险费中投保时约定部分、各次增加部分归属的保单年度各自分别计算。无论增加的期交保险费归属于哪个保单年度,均从实际进入保单账户后开始计算利息。
(4)持续交费奖励
自第2保单年度起,如果以前各期期交保险费均已支付,并且当期应支付的期交保险费在期交保险费约定支付日或其后的60日内支付,本公司将在投保人支付当期期交保险费后,按该期期交保险费的一定比例给付持续交费奖励至保单账户,并按产品条款“5.4保单账户价值”的约定计入保单账户价值:
归属的保单年度第2至3个保单年度第4个保单年度及以后
奖励比例1%2%
如果合同已增加期交保险费,对于按前述规定按期支付的当期期交保险费中增加部分的保险费,若其归属于第2或以后保单年度,则分别按其所归属的保单年度及相应的持续交费奖励比例给付持续交费奖励。
追加保险费和补交的以前各期期交保险费均不享有持续交费奖励。
3、保险期间
被保险人终身。(来源:人寿保险资讯)
本公司可以改变支付追加保险费的条件,投保人在追加保险费时可向本公司查询。
3)每次支付的追加保险费的金额不低于1000元,并且为100元的整数倍。
2)以前各期和当期应支付的期交保险费均已支付;
华彩人生(B)终身寿险(万能型)1)约定期交保险费每期的支付金额不低于6000元;
如果下列条件均符合,投保人可以随时支付追加保险费:
(2)追加保险费
期交保险费的交费期间自合同生效日起至被保险人身故时止。
投保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期交保险费。在支付首期期交保险费后,应当按约定的交费日期支付以后各期的期交保险费。
保险,华彩人生(B)终身寿险(万能型)投保时,由投保人和本公司约定期交保险费每期支付的金额,并在保险单上载明。约定的金额须符合本公司当时的投保规定。
(1)期交保险费
2、交费方式
投保年龄:18周岁至60周岁。
1、投保范围
华彩人生(B)终身寿险(万能型)购买提示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若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本公司按身故或全残时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保障责任
所支付的保险费都将按照合同条款规定进行分配,资金流向清晰、透明。可以随时查询保单账户价值,了解账户资产的变动情况,本公司也将每年向客户寄送对账单。
账户透明一目了然
保险,华彩人生(B)终身寿险(万能型)合同有效期内,可根据需要申请部分领取保单账户价值,提取灵活,自在规划。
灵活提取及时变现
合同生效后,若按期支付期交保险费,还可按合同约定获得持续交费奖励。奖励金额在第2-3个保单年度为当期期交保险费的1%,以后各保单年度为当期期交保险费的2%,以上奖励直接进入保单账户,增加账户价值。
持续奖励特别优惠
客户将拥有属于自己的保单账户,并委托太平洋保险集团旗下的专业的资产管理公司进行投资运作,收益上不封顶,下设保底(保底年利率为2.5%)。公司将每月结算账户并公布结算利率。
华彩人生(B)终身寿险(万能型)专家理财收益保证
本保险设置身故和全残保障,并可附加重大疾病保险,还可以根据自身的经济情况和人生不同阶段的风险情况,调整保险金额,拥有为自己量身定制的最佳保障投资组合,实现个人或家庭财务状况的定期规划,真正做到保障自选、心随所愿。
保障全面增减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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