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设计某人20周岁,为自己投保本保险,选择20年的交费期,年交保费380元,在合同有效期间内不幸身故,本公司无息退还所交保费,并给付1万元的保险金。
可以选择减额交清保险,投保人可以按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在扣除欠交的保险费及利息、借款及利息后的余额,作为一次交清的全部保险费,以相同的合同条件减少保险金额,本合同继续有效(此项选择不适用于次标准体的保险合同。)
可在保单现金价值余额内申请借款。
可以选择每半年或每年交一次保费,也可一次交清。交费期限届满后,不用再交保费,保单终身有效。
保险,还本保障双重功能 祥瑞还本终身保险一旦按首期约定的交费标准后,每期交费不变,不受利率和物价变动的影响。
产品特色
具有还本、保障双重功能。
保险费的交付方式分为趸交、年交,分期交付保险费的交费期间又分为五年、十年、十五年和二十年,由投保人在投保时选择。
缴费方式:
备注承保年龄:16-65周岁
还本保障双重功能 祥瑞还本终身保险合同解除后,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费,本公司退还保单现金价值;未交足二年保费,本公司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费。
分期交费的投保人,如超过60天的宽限期仍未交保险费,但没有超过两年的,经双方协议,合同可复效。
合同生效满二年后,投保人可于任一合同生效对应日,将本合同转换为本公司当时认可的不超过本合同保额的终身、两全或养老保险而无需核保。
合同有效期间内每届满5年,投保人可申请增加20%的保额,扩大保障(但被保险人年满四十五周岁后不再享受此权益)。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被保险人身故,按保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并无息退还所交保险费,本合同终止。
保险,还本保障双重功能 祥瑞还本终身保险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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