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我市在2009年就启动大额医疗保险。按照所有统筹地区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分别达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当地居民年可支配收入和全国农民年人均纯收入的6倍以上,且均不低于5万元的规定。
大病保险是在原有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增加大病保险报销的额度。其基本框架是,用很少的基本医保基金为所有参加医保的人提供大病保险服务;即从基本医保基金中拿出1%左右的资金,向商业保险购买大病保险。根据最新《意见》,商业保险机构利用其专业优势,支持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提高大病保险的运行效率、服务水平和质量。目前,黄石已经实施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据市人力社保局一负责人介绍,今后该局将提高商业保险机构的准入门槛,不排除采用公开竞标的方式来承办大病保险。
市民大病个人负担的医疗费,今后报销比例将不低于50%。随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卫生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8月30号正式公布《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也正在制定执行细则,将于近期将黄石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再涨2万,其中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从15万元上调到17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从9万元上调到11万元。
黄石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有望再涨2万黄石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有望再涨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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