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避免错记、漏记情况发生,市社保局要求各参保单位即日起至12月28日期间,携带2012年12月缴费税票单据复印件到该局进行对账。同时,参保职工对单位存在瞒报、少报缴费基数,缴费人数的现象,可及时向市社保局稽核审计科或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投诉。
由于我市部分单位既参加了企业养老保险,又参加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还有的参保单位有多个参保户头(有的是空户头,有的是有效户头),这些都容易造成税票传递出错,造成记账过程中的种种问题。
5日,记者从市社保局获悉,我市2012年度参保单位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年账分配工作启动,以确保参保单位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及时、准确、无误地记入职工个人账户,防止错记、漏记的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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